《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规定了可获举报奖励的7种环境违法行为范围,以及获奖金额。举报事项属于办法规定的7种情形的,按照罚款额的1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3万元;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奖励3万元。而举报事项未予行政罚款处罚,但作出了查封扣押、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的行政决定的,奖励1万元;作出了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的,奖励500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分别举报且举报线索相同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照一案进行奖励,奖金平均分配。举报同一环境违法行为的,以单项最高金额奖励;举报多项环境违法行为的,可以累计奖励。熊佳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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