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眉山12月25日电 (刘刚 古笑言)记者25日从四川眉山市彭山区法院获悉,该院当日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案:三男子驾驶白色奥迪Q5汽车,专找农村老人用假钱换真钱,在眉山、乐山、雅安等多地作案,共盗得钱财65200元。三名男子分别获刑3-5年,被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2015年3月21日下午,仁寿县黑龙滩的何大娘家里来了三名不速之客。两名衣着光鲜的男子从白色奥迪Q5汽车上下来,声称他们是修路的,要租何家的房屋放东西,占地不大按月付租金。想到能增加些收入,何大娘表示同意,与二人聊了起来。不一会儿,一男子接了个电话,跟另一个男子说起领导要过生日,但挎包里只有零钞。两男子向何大娘表示,希望能以零换整,请何大娘换点100元的给他们。何大娘拿出2800元,两男子把钱拿去当面数了一番,礼貌地表示钱不够,还是得去银行取,将钱退还给了何大娘。何大娘也没多想,把钱放回口袋。晚上她给儿子打电话说起有人来租房子的事,儿子一听不对劲,让她仔细看看钱。何大娘这才发现,自己的2800元竟全成了假币,于是赶紧报了警。
之后,彭山区、东坡区、乐山市、雅安市多地有农村老人遭遇同样的事情,最多的被换一万七千余元,这些老人普遍在60岁以上。
该案件引起了眉山警方的高度重视。通过缜密侦查,三名男子于今年4月16日被警方擒获并刑事拘留。11月18日,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邬某某、黄某某、李某某三人系朋友,在2015年初的一次聚会碰面后,邬某某提出以零钞换整钞,再用假钞换真钞的方式出去“找”钱,并提出由李某某帮助开车。此后,三人驾驶白色奥迪Q5汽车,在四川眉山市、乐山市、雅安市等地乡村寻找作案对象,所获非法钱财共计65200元,扣除生活费、过路费、油费等开支,余款由邬某某、黄某某均分耗用。
法院认为,被告人邬某某、黄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使用假币调换真币的手段,获取他人钱财652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三被告人多次寻找乡村老年人作为犯罪对象实施犯罪行为,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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