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万静
在12月14日公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中,记者获悉,这次100个城市的法治政府评估排行,深圳市以782.88分获得全国第一名,广州、北京分列二三位,得分分别是:772.58和755.95。
《报告》披露,就整体而言,我国地方层面的法治政府建设已出现较为明显的区域分化现象,不同区域之间的法治政府建设并不平衡。就排名来看,在前十名中,东部城市占据8个,中部和西部各1个;在前二十名中,东部城市占据14个,中部3个,西部3个;在前五十名中,东部城市占据28个,中部城市16个,西部城市6个。
此外,此次法治政府评估采用的一级评估指标总共有九个,包括机构职能、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政府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问责和社会矛盾化解和行政争议解决这八个客观评估指标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这一主观评估指标。不同指标之间的得分率存在着较大差异。根据得分率从高到低排列,最高的是“政府信息公开”,得分率达到81.25%,排在第二位的是“机构职能”,得分率为79.80%,排在第三位的是“监督与问责”,得分率为64.95%,排在第四位的是“行政决策”,得分率为64.55%,上述四个一级指标得分率都在及格率(60%)以上。余下五个一级指标的得分率则在及格率之下,分别是:“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得分率为58.67%,“政府制度建设”的得分率54.33%,“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的得分率为53.70%,“行政执法”的得分率为52.33%,得分率最低的是“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只有41.66%。可以看出我国地方层面法治政府建设不同内容的效果并不一致。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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