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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元旦后登记、生子不再享晚婚晚育假

来源:解放网 作者:朱晓立
原标题:元旦后登记、生子不再享晚婚晚育假

  本报讯 (记者 朱晓立)2016年1月1日起,上海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市人大昨天就相关生育、奖励扶持等问题做出回复。其中明确,明年1月1日以后,夫妻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元旦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有晚育假。

  据悉,明年1月1日以后,合计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果要求再生育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目前,本市正在抓紧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研究制定具体的再生育条件,待《条例》修改通过后实施。在修改后的《条例》实施以前,本市暂缓办理此类情况的再生育审批;在《条例》修改通过实施后予以办理或者补办相关手续。

  对于明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是否可享受晚婚假?答复中明确,2016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即:晚婚的公民,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晚育假待遇。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精神,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另外,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news.sohu.com false 解放网 https://newspaper.jfdaily.com/isdb/html/2015-12/31/content_1205236.htm report 752 本报讯(记者朱晓立)2016年1月1日起,上海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市人大昨天就相关生育、奖励扶持等问题做出回复。其中明确,明年1月1日以后,夫妻合计子女数只有一
(责任编辑:王吉 UN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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