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只剩下一把车钥匙和购车手续 新文化记者 卢红 摄 |
新闻回放:梅河口市的王先生三年前花45万买了一辆二手黑色奥迪Q7,不料几个月前,车被三名陌生男子“抢”走。王先生称事发后就报案了,可警方至今未立案。梅河口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所长商威表示,经层层请示,认为不构成立案。12月28日,商威又称,事发当日派出所就按治安案件受理,但当事人称并未收到受理回执。
新文化通化讯(记者 卢红)12月30日,记者从梅河口市公安局获悉,该案已引起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目前梅河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已开始介入,对案件展开初步调查工作。
警方称曾接到担保公司电话
据警方透露,案发当时,110指挥中心将该案指令到辖区福民派出所,派出所接警后曾对车辆进行追查,其间接到自称是江苏某担保公司的电话,还有三个“抢”车的人打的电话。“他们承认车是他们开走的,因为该车辆是在他们公司的担保车辆,最近才查到该车在梅河口市,于是公司派了他们三人将车辆找回。”办案民警介绍,派出所曾要求对方立即将车送回,并到派出所做笔录,被对方拒绝。
王先生表示,案发后,派出所民警确实开车追了一段路,但哪里还有被抢车辆的影子。“我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看见他们接了一个电话,之后我的案子就变成经济纠纷了。”王先生说,之后他曾多次找公安局,但警方都以纠纷为由拒绝立案。
若干疑问等待警方回应
王先生说,梅河口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在该案中的转变,让他产生了疑问。“警方为什么不经调查、抢车的人不到案就确定这是经济纠纷?为什么我每次来找都说没立案,却拒绝给我出具不立案决定书?为什么后来又说立治安案件,可又不给我出具受理回执。”王先生说,事发后的5个多月中,他曾多方咨询法律界人士。“法院、检察院、其他地方的公安局我都咨询过,即便是经济纠纷,那三个男子采取这种暴力手段抢车,就是抢劫行为。”王先生说,对于他的这些疑问,梅河口警方一直没回应。
12月29日晚,王先生接到梅河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电话,让其尽快到刑警大队配合调查。30日下午,王先生赶回梅河口市,在梅河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民警对王先生进行了详细询问,并调取了当初王先生在派出所的报案记录。王先生应警方要求提供了他购买车辆的相关手续和凭证。
据梅河口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刑警大队确已介入调查,待证据核定后再决定是否立刑事案件。本报将持续关注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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