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在看妈妈以前的照片 新文化记者 阚旋 摄 |
如今,李先生想给儿子补办出生证,但处处都需要妻子杨女士在场。
在此,李先生盼望,妻子看到报道后,能回家为儿子解决问题……
丈夫称妻子扔下孩子离家出走
5日上午,记者来到李先生的家,他和儿子小龙正坐在冰凉的炕上,屋里还能看到哈气。前几年占地修路,得到十多万元的补偿款,生活比较富裕。李先生说,不过现在除了这栋破房子,他什么财产都没有了。
李先生回忆起与妻子的种种:4年前,李先生正在村旁看秧歌,一个女孩走到他身边,向他要电话号码,说“过两天我有事找你”。
十几天前,李先生就曾见过这个女孩,但当时两人互不相识。因此这次的相遇他感到非常意外,最后把电话号码告诉了对方。
后来,这个姓杨的女孩成了李先生的妻子。
见面的一个月后,杨女士就提出想跟李先生结婚,她的家人也同意。李先生给女方家里10万元钱作为彩礼,两人确认了夫妻关系,但因为杨女士没到结婚年龄,两人就没有领结婚证。
当年,杨女士就给李先生生下儿子小龙,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但两人很快就因为小事争吵,杨女士总说看不上李先生。在小龙出生6个月后的一天,两人再次争吵,杨女士生气出门。李先生以为妻子晚上就能回来,后来发现妻子不见了。
李先生说,妻子还拿走了他的身份证和存折,把存折里10多万元钱也取走了。李先生多次找到丈母娘,可对方说也不知道女儿去了哪里。
李先生父母早已去世,只有他一个人抚养小龙,平时根本没时间出去工作,生活变得更加拮据。
李先生说,他为此5次找到丈母娘,希望对方能帮照看孩子,可前几次丈母娘都把孩子送了回来。去年9月份,李先生最后一次把小龙送到丈母娘家,对方报警,李先生只好把孩子领回来。
给孩子落户口,犯了难
现在小龙已经3岁了,最近李先生决定给孩子落户口,却发现孩子出生时没有办出生证,无法落户。但李先生手中有当时医院出具的出生信息登记卡、住院病历和宽城区兰家镇卫生院的《围产保健手册》回执。“我找了妻子两年多时间,不见踪影。现在该去哪里找她呢?”李先生认为,出生信息登记卡上面有孩子父母的名字等信息,应该可以作为证据。
5日中午,新文化记者来到李先生户籍所在地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兰家派出所。户籍民警表示,李先生提供出生证和父子的亲子鉴定就可以落户口。
随后,记者来到长春市宽城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工作人员介绍,4日李先生曾来询问办理出生证的事儿,可按照规定必须有孩子母亲的有效身份信息证明,父母和子女三人还要提供亲子鉴定,因为无法联系到孩子的母亲,因此保健所无法出具这个证明。
对于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一事,宽城区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文件和吉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要求,无法提供母亲有效身份信息证明的,按规定,应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开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不提供者,都不符合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条件,不予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宽城区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不符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条件,保健所可以给李先生出具一张证明材料,证明孩子母亲无法找到,李先生可凭借这个证明到公安机关为孩子办理落户。
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负责户籍管理有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李先生的情况,公安机关可以根据该证明和亲子鉴定结果,给小龙落户口。但其他市民落户口情况各不相同,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
不办出生证明,以后更难
同时,宽城区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还称,按照规定,如果出具这个证明材料,今后即使找到孩子母亲,也不能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由于今后孩子保健服务、获得学籍、证明血亲关系都需要出生证明,甚至以后孩子出国,都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因为保健所对出具这个证明格外慎重,不建议李先生开具此证明,尽量寻找孩子母亲的下落。
李先生也希望妻子看到报道,能够回来帮孩子开《出生医学证明》。
新文化记者 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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