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调 > 民调消息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该不该给嫌犯打上马赛克?网友调查一边倒

来源:搜狐网
调查结果页面截图
调查结果页面截图

  点击参与调查如何看待警方公布抢女童嫌犯照片,打别样马赛克?

  搜狐民调消息 光天化日之下抢劫安徽太和女孩的三名嫌犯再次引发关注——他们的头部分别写着“马赛克”三个字,该微博来自用户@中警安徽,认证信息显示该用户为中国警察网安徽站官方微博。中国警察网安徽站微博编辑潘先生针对嫌犯照片头部写着“马赛克”三个字回应,自己对人贩是发自内心的厌恶,且法无明文规定必须打马赛克,此新闻迅速引起网友热议。搜狐网据此推出相关调查,截至1月7日22时,共有5233人参与调查。

  在设置的两个问题上,网友的态度可以说一边倒,83.06%的人表示支持小编的做法,人贩子照片本身就应该被曝光,提醒市民注意。而只有11.84%的网友选择了“欠妥,嫌犯也享有应有的权利”。对于是否有必要规定给嫌犯打马赛克的问题,73.7%的人觉得毫无必要,另有17.31%表达了不同的观点。

  我国对嫌犯面部打马赛克到底有何规定?还是像小编所说“无明文规定”?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现行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维护人格尊严是维护公民权利的基础。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出于保护隐私和尊重他人的需要,在未作为最终犯罪定性前,对其肖像、面貌,都需要进行加工处理,不得直接播出、刊发嫌疑人图像。但要想真正做到,只能靠媒体们的自律。

  搜狐新闻网友怎么说[更多网友说]

  活在死亡里[搜狐北京市网友]

  我支持你的做法,不忘初心的小编,新闻行业的人最本质的是良心,良心自然是发自内心的,说的好,我就这么干了

  我要的幸福你给不了[搜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网友]

  人贩子的照片本来就应该曝光,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知道他们,认识他们,对他们有所防备。

  支持这位打“马赛克”的编辑以及办案的警察同志,你们辛苦了。

  也许是约定[搜狐湖北省武汉市网友]

  我认为这个小编就是一个法盲并且毫无理性!!

  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力。罪犯也有最基本的公民权力,这些宪法以及司法解释都有。更何况别人还只是犯罪嫌疑人,没有进行审判,怎么就成了罪犯了。

  另外,小编的“马赛克”只是在发泄自己的情绪,毫无理性。作为新闻工作者,底线不是道德与情感,而是法律与理性,应该公正合法的进行新闻报道。作为新闻专业的学生,相关法律以及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等内容是必修内容,可以说 小编没有毕业。

  崔文博[搜狐河北省秦皇岛市网友]

  这样做实在欠妥,或许这个人服刑结束会改过自新会做一个善良的人,但是这样把他的照片公布于众,给了一层社会全体对其的不良印象,就等于毁掉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做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之所以各国法律不会对小额盗窃判处死刑,是为了当盗窃行为发生的时候被发现的那个窃贼能匆匆逃跑而不是一刀杀了看见他盗窃的那个目击证人。

  新闻回顾

  “马赛克”小编:

  发布嫌犯照片开始,都没打马赛克

  3日下午3时许,安徽太和县发生一起女童被抢案,两名犯罪嫌疑人骑摩托车将5岁女童吴某某抢走。

  该案件随即引发广泛关注。在公安部、安徽省公安厅及阜阳市、太和县四级公安机关联动下,在河南、河北特别是邯郸涉县警方大力协助下,5日,嫌犯被抓获,被抢女童获解救。

  中国警察网是中国公安报社旗下的新媒体,@中警安徽 拥有双重身份——中国警察网安徽站、中国公安报安徽记者站官方微博。

  @中警安徽 微博编辑潘先生说,该案发生后,他们即介入案件报道,“从发布悬赏通告、5日发布嫌犯落网的照片、女童回家,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潘先生提到,6日上午微博发布的嫌烦被抓照片是从河北发过来的。在该条微博中,编辑潘先生说,“还有,各位有什么要说的要做的,让我们带给图中两位嫌疑人的吗?”

  就在这条微博中,有网友提出应该给犯罪嫌疑人的脸上打上马赛克,该不该打马赛克也成为讨论的话题。

  “从警方公开发布嫌犯照片开始,都没打马赛克。”潘先生说。

  个性:

  给嫌犯打了“马赛克”三个字

  6日,潘先生一行赶到太和县,发布了目前还在置顶的微博内容 “#太和被抢女童安全回家#【迎接宝贝回家】”,微博正文中称,“因为上午发布的嫌疑人照片未做处理,引发某些群众不适,下午照片特别给三嫌疑人面部做了马赛克处理。(我是一个听话的小编)”

  微博配发的9张组图,有7张为嫌犯照片,其中4张是嫌犯戴着黑色头套和手铐脚镣被押解下车的场景。

  引发热议的配图来自3个嫌犯——两男一女嫌犯头发部位被打上了三个字“马赛克”,“这些照片我们是获得了警方授权发布的,没打马赛克的照片是嫌犯在审讯室拍的。”微博编辑潘先生说。

  “马赛克”三个字的配图成了网友转发的热门微博,转载量超过2万,评论上万条,“确实没想到这条微博这么火,这也是我们2014年开通官方微博以来最火的一条微博。”

  认证为警方的多个微博用户纷纷称,见过的最逗比的马赛克,没有之一;看过的最棒的“马赛克”。

  在普通微博网友的观点里,“马赛克”三个字获得了高度认同和赞誉:这马赛克应该成为标准,以后犯罪分子就应该这样打码。

  在6日晚的一条微博中,潘先生称,“根据民主的角度来说,我必须尊重九成以上网友的支持意见。”

  任性小编:

  就是不打马赛克 我乐意

  不过,也有网友在评论里指出,这种做法不是很恰当,况且是警方的官方微博,这样做会不会涉嫌滥用职权?

  @中警安徽 回复称,“按道理确实是应该打马赛克,可是我就是不打马赛克。我乐意我乐意我乐意!公知们来咬我啊!”

  发布嫌犯照片是否应该打马赛克?潘先生说,“人贩是在破坏人家家庭,我对人贩是发自内心的厌恶。这样打‘马赛克’三个字我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妥,因为法无明文规定,在现有的各种规定中,并没有给出对嫌犯照片一定要打马赛克,马赛克打在哪里,打多大等具体要求。”

  相关法律相关人士认为,微博编辑的行为有点不太恰当,虽然没有规定要求一定对嫌犯打码,但这样在官方微博的刊发的照片上“马赛克”三个字还是不太好。

  “这条微博的传播率这么高,应该说起到了打击和震慑犯罪分子的良好的宣传效果。这才是最重要的。”微博编辑潘先生说。

news.sohu.com true 搜狐网 https://news.sohu.com/20160107/n433832829.shtml report 3518 调查结果页面截图点击参与调查:如何看待警方公布抢女童嫌犯照片,打别样马赛克?搜狐民调消息光天化日之下抢劫安徽太和女孩的三名嫌犯再次引发关注——他们的头部分别写着
(责任编辑:李靖宇 UN808)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