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实习记者 张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昨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12月,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环比上涨0.2%。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在“1时代”维持2个月后,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在2015年12月份同比上涨2.0%,这是2015一年内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第五次冲到“2时代”。
同时,2015年全年本市CPI比上年上涨1.8%,略高于全国水平,2014年CPI上涨1.6%,这也成为2010年以后五年内的最低值。
2015年12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3.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0.86个百分点,成为拉动CPI的主要因素。其中,鲜菜价格同比上涨16.4%,猪肉价格同比上涨17.1%。
另外在非食品价格中,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上涨2.8%。其中,交通工具价格下降3.9%,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下降13.3%,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6.0%,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上涨8.6%。
从同比数据来看,在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中,出现了“六升两降”,居住类价格同比涨幅最大,达3.3%,食品、烟酒及用品、交通和通信、衣着等四类的同比涨幅也在2%以上。在居住类价格中,住房租金上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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