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上)与何某(下)均属毒驾被警方处理 |
新文化延边讯(记者 杨威)1月8日上午,高速公路延吉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线索:“在珲乌高99公里处延吉方向,一台本田商务客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内两人下车时走路轻浮,疑似酒驾。”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
到了现场,两名男子告诉交警,说他们从吉林上高速来延吉办事,开到这里车没有汽油了,只有停在这里,交警检查过程中发现二人脚步轻浮,眼神迷离,让他们吹气测试酒精含量,但发现二人没有饮酒。
不过细心民警发现乘车人员姚某神色异常紧张,同时能够闻到两人身上逸散出的特殊香气,两人目光时常涣散,不敢与民警直视。民警推测二人有可能吸食了毒品,遂将二人带回分局做进一步调查。
经对驾驶员何某、乘车人员姚某进行尿检,结果为冰毒阳性,原来二人都刚吸过毒!
在进一步调查后,民警通过高速公路上的监控录像发现,该车从吉林段驶上高速时是姚某驾驶车辆,当时是8日凌晨3时许,在珲乌高速公路335公里处,换成了何某,何某有驾驶证,姚某没有驾驶证!二人均属“毒驾”!
处理该案的交警告诉新文化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因为紧急情况可以在应急车道上临时停车,但停车时必须将车打双闪,并在车后150米处设立三角形警示标志,但二人没有打双闪设立警示标志,已经违反了交通法,应该被罚款200,扣3分,但他们有更严重的违法行为,所以合并处理,取其中处罚较重的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民警对何某因吸食毒品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驾驶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第一次吸毒,录入吸毒人员信息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民警对姚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8日行政拘留。
那么这两人的行为是怎么被发现的?原来,在“打盗骗保民安”冬季治安攻势中,延吉高速交警和沿线9个村屯都建立起了交通治安联防小组,发动沿线居民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动态,这个案子中就是沿线一个村的村主任发现二人停车后,下车走路摇摇晃晃,怀疑他们是酒驾而向延吉高速交警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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