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明亮(右)表示,他将与年票制“死磕”到底 |
广东省高院已受理蒋明亮代理的近110宗年票申诉案 |
聚焦年票制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李国辉 李妹妍“年票存废”的争议愈演愈烈。
近年来,珠三角各地越来越多的车主和企业以实际行动抵制年票制。更有人一纸诉状将年票批复、收费和管理的行政机关告上了法庭。然而,关于年票制的诉讼,要么败诉,要么根本无法进入实质审理程序就被驳回。
作为状告年票的知名人士,东莞市民蒋明亮(化名),从一名私营货运企业主,变成了知名的“公民代理人”。
四年多来,蒋明亮相继把东莞市交警支队、东莞市交通局、东莞市路桥收费所告上法庭,却一直败诉。去年12月底,广东省高院正式受理他代理的四家公司近110台车的年票诉讼案件。针对年票制的诉讼,能否在省高院法官的法槌之下,取得新的进展?
A、广州公务员告年票还没审理就被驳回了
早在2011年,广州律师赵绍华就接到了一宗状告年票制的案件。
一名公检法系统的公务员找到了他,要起诉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物价局,并认为他们对广州市每年一次的“试行年票制的批复”违法。该名公务员当年买了一台新车,但车管所要求他买全年的年票之后才能上牌,无奈之下,他只能先交了整年的年票后,提起了诉讼。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从2001年开始,广州开始实行年票制,广东省交通厅和广东省物价局,每年对广州市实行年票制进行批复和批准收费。
“我的当事人认为年票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所以据此起诉了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赵绍华告诉记者,令他感到尴尬的是,案件尽管到了法院,并在越秀区法院进行了审理,但是却没有进入实质审理程序:越秀区法院以裁定的形式,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赵绍华告诉记者,当时法院驳回起诉的理由是“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批准收费的行为是一个抽象的行政行为,不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不是法院的受理范围”。对于法院的理由,赵绍华和该名公务员均无法接受。
在当年仍在实行的行政诉讼法中规定,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公民的权利,公民或法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中,并没有提到什么是抽象的行政行为,只提了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可以诉讼。法院根据这个规定推论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的批复是抽象的行政行为,不可诉,是值得商榷的。”
作为案件的代理人,赵绍华认为,年票制没有上位法的依据,且违反了上位法的规定,本身就是违法的行政行为。
自2011年的诉讼之后,赵绍华愈加关注年票制,他以实际行动反对年票制,并已经连续4年不交年票。他说,现在的情况是,你不交他也不强制你去交。有一个人交他就收一个人的,10个人交他就去收10个人的。无论外界如何呼吁,他们照样在收年票,尽管在广州现在已经有为数不少的人不交年票。
广东省高院已受理蒋明亮代理的近110宗年票申诉案
广东省高院已受理蒋明亮代理的近110宗年票申诉案
B、代理420多宗年票案东莞老板成“公民代理”
事实上,跟年票较劲的不仅是私家车主。在东莞,数十个货运物流企业主,已经与年票“斗争”了4年,蒋明亮正是其中的亲历者。
“我以前是物流企业老板,现在是公民代理人。”蒋明亮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他目前仍在代理4家公司的100多个案子,全部与年票有关。自2011年公开“叫板”东莞年票制后,他成为东莞反对年票制的一个标杆性的人物,年票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
2012年以前,蒋明亮在东莞常平经营一家货运公司。2010年10月,他先后收到22份来自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的催缴通知书,要求其补缴旗下20多辆货车多年未缴纳的路桥年票费共计30余万元。
这让他傻了眼:如果不缴纳这30余万元,这些货车将不能办理年审。在反复研究与路桥收费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条文后,蒋明亮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东莞交警支队告上法庭。
当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蒋明亮败诉,但在判决中认定,交警部门对车辆年审时以缴交路桥年票费为前提条件的行为于法无据。此后两周,东莞市政府宣布取消年票与年审挂钩、公开年票收费明细,承诺降低货车年票费用。
然而,由于旗下车辆此前未缴年票费,东莞交通运输局此前对蒋明亮等企业主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除追缴未缴年票外,还处以欠费额度1到5倍的罚款。
“2011年7月1日《公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条例废止后,东莞市交通局处罚未缴年票者于法无据。”蒋明亮找出相关的条文,决定将东莞交通局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销处罚决定书。
这场官司以蒋明亮败诉告终。但官司也暴露出交通部门的尴尬:不再强制与年审挂钩,不交年票又没有处罚依据,东莞市交通局对2011年7月1日之后的欠费行为再也没开出过一张罚单。
蒋明亮因年票状告东莞交警支队、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而声名大噪,越来越多的人辗转找到他,共同研究年票制的问题。在很多本地律师不愿意接受相关诉讼委托时,他也成了小圈子里小有名气的“公民代理”。
目前他和在东莞的10多个物流公司的老板成立了一个微信群,用来交流年票制的最新消息,并讨论相关的规章制度。多年来,蒋明亮代理过的年票案超过420宗。
事实上,蒋明亮的家人并不支持他“死磕”年票,“他们说,公司现在也关门了,你还纠缠这些干什么呢?”蒋明亮说,目前自己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但仍会叫板到底。
他告诉记者,对年票制合法性的质疑始终紧盯两点:一是现行的年票制度不合法,二是征收年票费的执法主体不合法。
C、“年票”背后的经济账 有些物流企业亏本经营
2012年,蒋明亮关停了自己的物流公司。用他的说法,高昂的年票补缴费,成为压垮其公司的“最后一根稻草”。“按一辆车一年一万多来算,我们这些企业少则十几台、多则几十台,真要补缴这些年的年票,都是天文数字”。
“你现在到大街上看,挂粤S(东莞)牌跑的货车比前两年少了一半不止。”蒋明亮告诉记者,他们在东莞的物流企业经营者们有一个小圈子,2011年的时候,这个圈子还有50家企业,到今年年初,只剩下11家还在观望。“五成的人彻底退出这个行业,三成的人换个外地牌照继续做”。
东莞一名私营业主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年票制假定了每辆车都要通过城市大型桥梁或某些道路,事实上并不是每辆车都要通过的。以前实行路桥统缴费的时候,企业出于成本的考虑,可以自由权衡是走收费站还是多绕一点路避开收费站,“现在实行年票制,你走不走都要交,每年光这块就多出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支出。”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10年折旧算下,一辆车一年的毛收入约为7万元,扣除油费、人工成本、更换配件以及维修的成本,“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专用车的利润最高才到8%,正常交了年票后,利润少了至少一半,一年下来一辆车基本没什么利润,甚至要亏本经营。”
而深圳不需要交年票,让这些东莞的物流企业压力更大。蒋明亮说,东莞的物流成本因此增加,一些小的物流公司会选择去深圳、惠州等城市,东莞的吸引力慢慢降低。“同样的业务量,深圳公司一台车一年成本就节省1.2万到1.6万,50台车,那就是60万。”
D、“年票”诉讼越来越多 抵制者和收费者谁违法?
2015年12月8日,广州律师廖建勋向广州交委递交了关于取消年票的行政复议申请,再次以个人身份对年票制进行公开“叫板”。早前,因为质疑年票收费不合理,他曾向市财政局申请年票收费的账目公开。
2013年,他还将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及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告上法庭,请求确认被告向其收取2012年、2013年年票费用及滞纳金的行为违法,并退还已收取的年票费及滞纳金。但起诉最终被驳回,法院要求其先走行政复议程序,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再提起行政诉讼。
虽然第一回合挑战年票以失败告终,但他一直对年票保持关注。
2015年底,趁着缴纳年票和滞纳金的机会,他开始第二回合的挑战,向广州市交委申请行政复议。按照程序,市交委必须在60天内,也就是在2016年2月8日前给出答复。
就在昨天上午,佛山17名私家车主找到佛山律师蔡奋峰联合咨询关于年票合法性的相关问题。近日,这17名车主均接到了佛山市交管部门的电话,要求他们尽快补缴年票。他们在电话中被告知,如果不买年票,不仅不能再走年票道路,而且将被纳入类似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
蔡奋峰表示,车主们在沟通后认为,如果佛山交管部门真的下发了相应的处罚通知书,他们将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年票合法性”在珠三角受到的诉讼挑战,已随着“废除年票”的舆论呼声增高而越来越多。
“究竟谁在违法?这个问题已经到了必须搞清楚的时候!”赵绍华认为,越来越多的人不交年票,并非是在“违法”、“逃费”,而是在“用脚投票”,为违法的年票制的规定纠错。
蒋明亮说,他跟所有的人都在等待广东省高院的“一锤定音”。尽管已是屡败,但蒋明亮说他看到了胜诉的可能。他说:“我们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废除年票制!”
制图:廖木兴
制图:廖木兴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发布的一份街访、网调结果显示
新快报记者 罗琼 通讯员 徐刚 史玉梅
2015年,收取了15年的广州市机动车路桥隧道通行费年票(下简称“年票”),因其合法性和征收制度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今年元旦假期期间,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以街头定点拦截访问为主、网络调查为辅,对广州公众开展关于年票的调查,了解公众对年票制度的态度。调查显示,半数车主不认同年票合法性,近六成人认为现行年票征收方法“一刀切”、不公平。报告认为,广州可以探索凭借粤通卡推广平台及ETC技术等,实现更加公平的通行费收取方法。
年票是什么?
仅五成人表示知道
广州市收取路桥隧道通行费,是为路桥隧道建设经费筹资还贷。街访调查显示,广州市机动车路桥隧道通行费年票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只有50.3%,对于年票制收费范围及年票收费的使用情况,知晓率分别为29.7%、22.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州市年票收费要用于偿还市内路桥隧道的贷款建设经费。但实施15年以来,相关部门甚少主动公布广州市年票的相关信息,包括收费范围及其变化情况、收费使用情况、路桥隧道还贷情况等,导致公众难以获得相关信息。街访调查显示,有74.5%的受访者认为:“年票收支情况和路桥隧道还贷情况没有公开,损害了公众知情权”。
年票合法吗?
八成受访网民不认同
年票实施多年以来,尤其是在2004年国务院颁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之后,在广州市年票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这个问题上,群众看到的是政府与政协委员、律师、车主代表等各方力量拉锯多年,争议不断。
从街访调查结果看,对“年票制度有法律依据,应该加强执行”这一说法,受访者中50.7%的人表示认同,48.3%的人表示不同意,1.1%的人表示“不清楚”。其中,“车主”群体较偏向反方,表示不认同的人有59.0%;“非车主”群体中表示认同的比例为57.9%。
网民群体对于年票合法性问题就出现“一边倒”的情况,81.5%的人不认同年票制有合法依据。其中“非车主”网民也有65.4%的人持有这种观点。
你会买年票吗?
七成购票车主全因政府规定
这种矛盾的态度也反映在年票缴纳比例上。街访调查显示,27.7%的受访“车主”表示不买年票,主要的原因是很少走年票收费的路段。
在街访调查中,受访“车主”有71.4%的人表示年年都会买年票。这些人当中,有76.4%的人表示是因为政府规定要购买;三分之一的人表示是因为认同年票收费用于市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概念。
但是,街访调查的受访“车主”中,也分别有20%和5.7%的人表示自买车之日起就没买过年票或者从近年开始放弃买年票,还有2%的人称打算从2016年开始不买年票。不买年票的主要原因,是受访者认为自己很少使用年票收费道路(31%)。另有27%的人表示因为认为年票不合法也不合理,所以不买;16%的人表示因为年票与车辆年审、过户等业务脱钩,所以不买也没关系。
年票制公平吗?
近六成受访者认为“一刀切”
在街访调查中,有58.8%的受访者认为现行年票制收取“一刀切”、不公平。其中,“车主”反应较为强烈,68%的人认为不公平。
在未实施年票制之前,广州市多条收费还贷的公路、桥梁和隧道会设收费站对通行车辆按次收费,在实施年票制之后,市区多个收费站撤销。因此,在街访调查的受访群众中,有73.1%的人认同“年票制减少市区收费站,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可行方法”。在“车主”群体中,也有68.9%的人认同这个说法。
较多受访者建议——可用ETC等技术实现更公平收费
据了解,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取消通行费年票征收,有的城市更进一步,让市民能够在年票制和次票制之间自主选择,实现“用者付费、多用者多付费、少用者少付费、不用者不付费”的公平原则。在街访调查中,较多受访者选择的也是“改善执行年票制”。
例如,湖北武汉市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不停车电子收费”模式(ETC)收缴路桥隧道通行费,覆盖原本以年票制收费的“六桥一隧”。一年下来,武汉市统计有部分车主选择的按次收费模式,其花费远远超过买年票收费,这部分车主也可以重新选择按年票制收费。报告认为,以目前的科技发展水平,广州市完全有条件探索凭借粤通卡推广平台及ETC技术等,实现类似的更公平的通行费收取方法。
本次调查样本量
街头定点拦截访问:成功访问了853个合格样本,其中“车主”样本和“非车主”样本分别为350个和503个,占有效样本比例分别为41%、59%。
网络调查:获得5063个有效样本,其中,“车主”和“非车主”样本分别为4442个和621个,占网络调查有效样本的比例分别为87.7%、12.3%。
街访调查受访车主不购买年票的原因
只在城区开车,很少走内环、过江桥梁、隧道等路段 31%
认为收年票不合理不合法 27%
不买也没事,年票与车辆年审、过户脱钩了 16%
年票收费贵 15%
不知道收费的钱怎么用,不愿买 12%
年票收了15年,已经超过政府还贷公路的期限 5%
其他 23%
作者:李国辉 李妹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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