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龙喜学 朱均梅)日前,云南永善县公安局茂林派出所调处一起因要回“彩礼”引发的纠纷,最终以当事一方退还彩礼及赔偿损失6600元了事。
1月16日晚22时许,茂林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一女子许某在家中被人打了,对方还有十多人坐在她家,不及时处理恐怕要出人命啦!警方接到报警后丝毫不敢耽误,立刻组织5名民警及协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恶化。
民警驱车半小时到达许某家中发现,许某正在堂屋里哭泣,屋里还围坐着十多人,民警一边稳定大家情绪,进一步了解情况。
原来,早在2006年,许某与昭阳区的李某相恋并同居(后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李某便给了许某的家人1800元“彩礼”钱。2009年李某在昆明因抢劫犯罪被判刑服狱。2010年许某在李某服刑期间嫁给了茂林镇的李某某。李某2015年9月刑满释放后到处寻找许某,当得知许某已嫁他人为妻的消息后,心里憋屈窝火,要求许某退还当初的彩礼钱及赔偿损失费用5万元,双方几经谈判未果。1月16日晚,李某邀约朋友从昭阳区赶到许某家里再次协商,当事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抓扯纠纷。
了解情况后,民警找到双方当事人从情理和法理角度进行疏导劝解,要求换位思考,相互退让,各自承担错误行为,最终由许某一次性支付李某“彩礼”钱及其他损失费用6600元,双方互不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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