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子薇)昨晚,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从两会政务咨询会上了解到,去年以来,北京法院与天津、河北两地法院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互相委托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线索,通过这种方式,已共享700多件执行案件线索。
长期以来,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规避、逃避法院执行的现象屡有发生。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靳学军介绍,执行联动机制有效提高了法官查找可供执行财产的效率,扩大了执行财产查控范围,有利于执行工作的推进,“不仅节省了人力物力,而且执行效率提高了,执行财产的范围也更大了。”
靳学军称,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建设,将来协作案件可能会更多,一些新类型纠纷可能会进入诉讼渠道。例如在疏解非首都功能过程中,可能会引发企业清算类纠纷,股东权益类纠纷,还可能随之出现劳动人事争议等,同时在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过程中,行政副中心建设等一系列重点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都涉及到征地拆迁、项目开发、工程建设,这些环节存在的问题都可能需要司法服务。
为此,北京市高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已于近日印发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建议》,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靳学军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三地法院的执行联动,逐步实行执行办案“同城效应”,探索执行信息协作化机制,促进三地法院远程指挥系统一体化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提供司法保障。
此外,北京市四中院院长吴在存表示,四中院作为跨行政区划法院,可以通过人大特殊授权等方式,由四中院对京津冀地区涉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类特殊案件,或可能存在地方行政干预因素的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审理,从而确保跨区法院在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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