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他们连个装骨灰的小罐都不给,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我爸的遗体捐献的!”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于晨、曹阿民借自己朋友的亲身经历,提出妥善保管处置捐献者遗体的提案。提案表示,接收遗体后,如何保管遗体和怎样妥善处置捐献者遗体,目前缺失具体方法。
提案分析称,自从2001年3月1日上海率先在全国颁发《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上海自愿捐献遗体者增多。但令人遗憾的是,关于如何保管遗体、怎样妥善处置捐献者遗体,《条例》缺失具体方法,因此,目前一些捐献者遗体在使用后未能得到妥善处置。
提案转述了一位遗体捐献者亲人的遭遇:捐献者遗体火化后,其骨灰只是用一般的布袋简单裹装,没有骨灰盒或小坛,致使当事人亲属在归途,手捧布袋,一路渗撒,车上、路上和手上均沾骨灰,亲人目睹,无不悲从此来。
一名遗体自愿捐献者的儿子经历了上述境况,十分心酸地感叹:“早知他们连个装骨灰的小罐都不给,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我爸的遗体捐献的!”
提案认为,出现上述情况,反映现行《条例》缺失某些环节的具体规定,如接收遗体后应在何种条件下保存,遗体骨灰应用何类无渗漏器皿装置等,此外,相关具体工作人员应更具人文关怀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提案表示,从2004年起,上海市人大和市政协均有多次收到代表和委员关于修改《条例》的提案,反映出此类呼声渐烈。提案提出,在尚未修订前,有关单位也应以人为本,善待那些遗体捐献者的遗体,即使遗体利用完毕火化后,亦应选择合适盛具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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