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7月3日至9月2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21日,中央巡视组向航天科工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航天科工党组认为,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直指问题、一针见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党组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党组表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央巡视组的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是航天科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对党组及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重大政治考验,更是促进和保障航天科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必然要求。从近两个月来的情况看,巡视整改工作有力促进了航天科工经营管理和科研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实现了经营发展和巡视整改“两不误、两促进”,改革发展保持良好态势,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型号试验成功率持续提高。2015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550.9亿元,增长13.1%;利润总额119.3亿元,增长24.1%;净利润105.9亿元,增长2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6.3亿元,增长32.3%;经济增加值84.1亿元,增长18%。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中央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坚持问题导向,坚定整改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党组连夜召开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句认真研读,深刻反思,用中央精神统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组认为,这次中央专项巡视主要针对航天科工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对航天科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推动,是对全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对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企业转型升级、二次创业,推动实施“1+2+3+4+5+N”转型升级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央巡视组反馈的三方面10个问题,抓得准、看得深、点得透,完全符合航天科工实际,充分表明了航天科工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依然紧迫和艰巨。
随着巡视整改的不断深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航天科工不是“世外桃源”,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在各个层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在部分单位也有存在,个别问题的表现还相当突出,必须引起警醒、严肃对待、认真整改。各级党组织要着力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党组决心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振奋精神,主动作为,以整改推动改革发展,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整改成效,向中央、向社会、向广大干部职工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党组加强领导,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把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书记、董事长高红卫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党组全面领导,党组成员分工负责,业务部门一职双责,纪检部门监督执纪”的总体要求。航天科工迅即制定了《党组巡视问题整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成立了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高红卫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曹建国和有关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中,纪检组组长负责巡视整改的总协调,其他党组成员和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坚决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成立了由全部党组成员分别牵头任组长的从严治党、深化“三转”、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外协外购管理、房地产业务处置、清理违规住房和违规持股等12个专项工作组,分头负责相关事项和问题的核查及整改工作。在党组带领下,所属各二级单位也迅速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机构,形成了自上而下,覆盖全集团的整改工作体系,确保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监督责任放在心上,努力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罢休,整改不彻底绝不收兵”。
(三)深入动员部署,细化“三个清单”,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10月27日,党组召开全系统巡视整改动员会,全面部署集中整改工作并通报了航天科工查处的第三批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各专项工作组和有关部门、单位迅速行动,针对巡视反馈问题逐一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整改责任。同时,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党委书记例会等会议,高红卫反复阐述做好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并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坚决贯彻中央巡视组整改要求和党组工作部署,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党建重要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在以身作则上下功夫,在遵规守纪上见行动,真正把责任担起来,确保整改方案落实到位。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过程管控,把巡视整改纳入年度考核。航天科工多次召开党组会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及时研究、审议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要事项,并对专项工作组整改工作及时指导,提出具体要求,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考核(节点)任务,与责任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推动整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部门(单位)及主要领导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严肃问责,直至追究纪律责任。建立巡视整改周报和工作例会机制,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拉条挂账、事了账结。将巡视整改情况列入党委书记例会重点点评内容,对落实整改不力的党组织提出严肃批评,充分发挥保障监督体系亮牌警示作用,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剑指问题,严肃整改,确保巡视整改阶段任务全面完成
两个月来,党组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逐条逐项对照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全力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截至目前,航天科工党组整改方案中针对中央巡视反馈3大方面10个问题制定的74项整改措施中,明确要求在两个月内完成的55项已全部完成,后续集中整改事项和需长期坚持的19项重点任务正扎实有序推进。总体看,航天科工巡视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一)“管党治党抓而不实,责任虚化、淡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针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重形式、轻实效,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党建工作力度逐级衰减明显”等问题,高红卫亲自担任从严治党专项工作组组长,组织制定解决党组管党治党不严问题的具体措施。在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大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制定《党组工作规则》并报中央组织部审核同意,进一步明确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对党组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是应由党组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一律上会审议。及时修订领导同志分工,将分管业务部门及业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写进每位党组成员的职责,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制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二级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评、选拔任用及年薪收入直接挂钩。组织开展从严治党专项整改工作,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工作规则》以及《“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有关措施》、《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防顶风违纪有关措施》、《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接待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所属单位党委书记履职不当经济问责办法等重要文件,对全系统从严治党提出具体要求。加强问责,党组纪检组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的3家二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京区直属党委、直属纪委也对从严治党不力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相关单位责任领导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新设立的2家公司成立临时党委、临时纪委,将1家二级单位的党总支改为临时党委并同步成立临时纪委,正式党委选举拟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至此,全部22家二级单位均成立了党委、纪委。加强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指导检查,落实党组成员定期参加所属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及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方法提出严格要求,对只重形式、不重效果的党内组织生活,一律要求“返工”,促进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全系统党委书记例会,对各单位党建工作、巡视整改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点评,对开展不力的单位和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并要求二级单位照此执行,层层传递责任和压力。中央专项巡视以来,航天科工党组成员共参加并指导二级单位“三严三实”专题研讨19人次;在三季度党委书记例会上对10家二级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通报。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遏制了党建工作层层衰减现象。
二是深化落实“三转”,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针对“纪检组‘三转’不到位,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二级以下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兼职普遍”等问题,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着力优化纪检监察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总部纪检监察部门调整和优化了内设机构(单独设立了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设纪检干部处),人员编制在2015年初由6人增加到9人的基础上,再增加到15人,总部纪检监察力量大大加强。推进所属单位纪委书记专职化,二级单位已设置专职纪委书记,不兼任其他职务,且只分管纪检监察、巡察及保障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调整和优化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退出议事机构力度,总部纪检监察人员在全部30个议事机构中,只保留参加8个与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工作、监督工作等密切相关的议事机构,同时,均不再兼任派出监事、监事会主席等职务。《意见》要求,二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调整和人员配备应于2016年4月底前到位,全系统6月底前到位。上述措施极大加强了党组纪检组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力量,有效解决了全级次纪委书记兼职普遍、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等问题,为防止纪检监察人员陷入一般性的过程监督和业务检查工作,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对所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考核,促进监督责任落实。针对“二级及以下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有的自律不严;执纪问责‘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等问题,航天科工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向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编印发放了《严明党的纪律从严管党治党》学习资料汇编,选派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国资委纪委等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在系统内举办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修订《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办法》,将评议结果作为对纪委书记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年薪直接挂钩。制定了纪委书记履职不力经济问责办法,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纪委书记给予扣减年薪5%-10%的经济处罚,同时明确不替代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实施了对二级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两个责任”约谈制度,及时提醒和纠正监督执纪“宽松软”的做法。今年以来,党组纪检组已经对17家二级单位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年内将实现约谈全覆盖。进一步落实《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加大纪委书记轮岗、交流力度,对不敢担当、不愿作为、失职渎职等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调整。近日,党组对17家二级单位的19名纪委书记进行了轮岗、交流或调整,其中2人调离纪委书记岗位,一批业务过硬、敢于担当、坚持原则的优秀干部被选拔担任纪委书记。
四是认真核查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针对“有的案件久拖不查或久查不结,有的以经济处罚抵减责任追究,震慑警示作用不足”等问题,党组纪检组从全系统共抽调了58名纪检监察、巡视、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优秀干部,组建了10个专项调查组和1个综合组,集中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各二级单位纪委也组织本级及三级单位纪委及有关人员成立调查组,认真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工作。中央专项巡视以来,航天科工对巡视组移交或交办的420件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完善了专项台账。严格按照中央纪委有关规定,分类整理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个人诉求类或按干部管理权限需转出的信访件76件。其余344件,按照“分类处置、分级负责、加强督办、形成合力”的原则,组织协调专项调查组及各级纪委对问题线索开展逐一核查。党组纪检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重点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确保事实调查清楚、定性量纪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依纪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按时完成。
中央专项巡视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已完成366件问题线索(含内部受理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给予党纪处分85人、政纪处分3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党组纪检组直接查处70件,目前已给予党纪处分27人、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3人;给予二级单位领导人员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6人。坚持“一案双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6名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问责。1名三级企业领导人员涉嫌违法,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其它问题线索,正组织力量进行认真核查。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严肃查处有关问题并通报曝光。中央专项巡视以来,航天科工共查处并通报了8家二级单位的21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32名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理,对29人进行诫勉谈话,相关不当开支全部由个人承担、违规发放津补贴全部退回。
二是组织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有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专项整改。在年初航天科工开展的“三公”经费和“三个不当”清理整改工作基础上,再次集中对公款吃喝娱乐、公款购买购物卡、滥发津补贴、设立“小金库”、购买超标公车等问题进行清查。通过自查与清查,共有4家二级单位新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将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再次集中通报。
三是坚持边查边改,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接待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对各类津补贴(福利)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等文件,认真组织全级次梳理“小金库”专项治理、津补贴(福利)管理、购车用车管理等现状,厘清政策依据,坚持从严把握。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津补贴(福利)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
3.关于“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从源头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问题。针对“企业‘行政化’色彩较浓,领导人员管理体制不顺,职务层级比较混乱,非领导职务设置过滥且与待遇直接挂钩,对领导人员任职年龄‘一刀切’,领导人员调整比较频繁”等问题,修订了《领导干部管理规定》,淡化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不再设置任职年龄上限和硬性规定退居二线年龄;进一步强化干部任期制度,选拔干部时同时考虑前一岗位任职时间;适当延长干部动议时间,对干部调整事项充分酝酿,增强干部选拔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精简党组会议研究干部次数,一般情况下每年研究干部次数不超过12次。同时,完善《总部员工管理办法》,将《总部职务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整合,取消总部非领导职务序列,完善业务职务序列,要求所属各单位2016年1月底前完成各自制度的修订印发。
二是对突击提拔、破格和越级提拔等违规事项进行倒查,及时整改并严肃追究责任。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突击提拔,有的单位违规破格、越级提拔干部”问题,对二院二六所违规突击提拔的干部任用决定,宣布无效,二院党委给予二六所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集团公司党组同意给予时任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正按照相关规定征求地方意见。撤销四院对某干部的违规提拔任用决定,恢复到其提任前职级岗位,对四院时任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人事部门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干部处处长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领导人员档案管理,提升基层单位档案管理水平。针对“领导人员档案管理基础工作薄弱”问题,制定了《集团公司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依据中组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标准,聚焦“三龄两历一身份”,将档案审核的人员范围拓展至三级单位中层以上。对各级档案管理人员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加强政策指导,进一步提高档案队伍的业务水平。档案涉嫌造假问题已按照中组部干部监督局要求完成查核并上报,撤销了错误认定的及后续晋升的职称,并对三院8359所审核把关不严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所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后续,航天科工将以健全完善制度和强化制度执行为重点,对所属单位开展“拉网式”选人用人工作检查,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二)“企业经营管理乱象丛生,违规违纪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少数企业领导人员与民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在工程建设等方面向其输送利益”问题。
深入开展了全级次工程建设、土地流转领域相关建设项目专项自查及现场检查工作,13家二级单位自查发现问题156项,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管理机构建立、制度建设和执行、立项和实施等各阶段决策程序以及过程管理等4个方面。对全部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提出了整改要求。其中,在集中整改阶段立查立改的问题80项,在2016年3月30日前限时完成整改的问题59项,建立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的问题17项。组织总部15个部门、所属20家单位共计2427名领导干部申报《领导干部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关联事项表》。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少数企业领导人员与民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在工程建设等方面向其输送利益”问题,正在深入核查过程中,一旦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目前地方纪检部门也正在核查相关事项,待调查明确后,航天科工将积极配合地方,按规定严肃处理。
5.关于“一些单位违规对外投资或向民营企业出借巨额资金,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
针对四院八峰药化、航天通信新疆艾萨尔等突出问题,一是组织专项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调查、补充取证、督导整改。相关情况已基本查明,正在依纪依规对上述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开展全级次对外投资、向民营企业出借资金清理整改,要求各二级单位全面组织排查2013年以来违规对外投资和向民营企业借款情况,并落实整改。三是修订了《资金管理规定》,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风控和审计工作若干意见》,进一步增强财务控制力,保障和促进资金管理安全。同时,建设自适应运行体制机制,在制度的制定(修订)过程中,明确要求梳理控制点、数据点,适应未来智慧企业运行的要求。
6.关于“部分关键岗位领导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外协外购中收受贿赂或搞关联交易”和“不少单位巧立名目,以虚假发票或合同套取大额资金”问题。
航天科工及所属13家军品单位成立了外协外购管理专项工作组,对型号外协外购中存在的行贿受贿、搞关联交易、以虚列科研成本、虚假发票或合同套取大额资金,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清理整顿。一是对型号外协外购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查,累计清查规章制度1000余项,发现55项制度存在漏洞。二是对外协外购供方的准入、评价和选择等管理情况进行清查。外协外购供方管理还相对粗犷,其中外购供方管理较为薄弱。三是组织对2006年至2015年签订的近54万份外协采购合同进行了清查。发现部分单位外协外购合同签订存在把关控制不严格、有章不循情况。四是对外协外购质量问题情况进行了多维度检查分析,发现了外协外购管理与质量管控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在立查立改基础上,各级单位都制定了针对性具体措施,并正在抓紧落实。航天科工将进一步健全外协外购相关制度,强化供方统一管理,加强外协外购质量管控,加大对外协外购公开监督力度,强化外协外购合同与经费管控,强化外协外购队伍建设,特别是积极利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推进外协外购业务上线运行,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阳光采购”。
7.关于“多家单位对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置若罔闻,项目开发禁而不止”问题。
针对“尚有9家三级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有的在禁令出台后仍在拿地,甚至违规建设高档酒店”的问题,对所属单位房地产业务进行了清理整顿,制定下发了《关于坚决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加快房地产业退出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全部22家二级单位及其所属全级次单位的房地产业务和相关违规问题进行清理排查,对仍存在房地产业务的三级企业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期间向国资委规划局专题汇报了房地产业整改工作思路并获得了认可。截至2015年12月18日,存在房地产业务的三级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整改方案的制定,6家三级企业全面退出房地产业,全年已累计完成10家各级次房地产企业退出工作,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其余企业退出或转型;七院按照国资委政策指导对现存房地产项目区别处理,一是退出纯商业性房地产项目,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西安项目转让或转型;二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适度开展新常态下国家倡导的准公益性和创新性房地产业务,不再参与纯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三)关于“少数领导人员自律不严,利用特权捞取个人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关于“以内部低价购买‘商品房’”等问题。
组织开展了全系统清理违规住房专项整改工作。一是再次对全级次单位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处理。清查过程中已有多数领导干部主动清退了不当占用的公有住房。二是针对部分领导人员2013年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非公开地购买下属企业开发的“商品房”问题,明确要求2013年1月12日后按开盘前团购价格购买下属企业开发的“商品房”的领导干部,按照开盘后市场价格及销售政策补交差价款。目前相关干部已经按要求补交了差价款。三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清退违规建设、低价购买的独栋别墅。目前,其中,1人已经按照整改要求签订退房协议,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1人尚未签订退房协议,相关事宜仍在协调中。1名退休老同志表示,理解和支持巡视专项整改工作,但本人清退住房确实存在一定困难,未签订退房协议,相关情况正在核实处理中。四是彻底清理十院部分领导人员拥有多套福利房或经济适用房。要求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只保留一套公有住房,清退其它公有住房。对符合当年调迁政策的非现任院领导班子成员,可保留一套公有住房,其余则一律清退。应清退的公有住房已上市交易的,按配售时当地市场价格超出原购房款的净增值所得部分上交并视同退房。应清退的公有住房清退确有困难的,允许其中一套公有住房按配售时当地市场价格补交差价。对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的“奖励住房”进一步研究、处理。
9.关于“违规在下属公司持股且搞虚假清退”问题。
针对“多家二级单位领导人员在下属企业持股,且在集中清理时弄虚作假”问题,组织开展了违规持股专项清理整改工作,对全系统副处级及以上级别领导人员(含近亲属)及所属三、四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含近亲属)持有所属公司及关联公司股权的情况,一律按照国资委和航天科工要求进行整改,要求2015年12月底前,所属各单位全面完成领导人员违规持股清理工作(受公司清算、注销、破产、转让等程序限制难以完成全部手续的,有关领导人员应对持股清退作出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签署协议,全部工作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航天科工正在对各单位违规持股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一旦发现虚假清退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目前,已清理270名领导人员(含近亲属)持有所属公司或关联公司股权,涉及金额2263万元;发现在集中清理时虚假清退领导人员14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
(四)巡视反馈的其他意见落实情况。
1.进一步健全各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增强决策规范性、时效性”等要求,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专项工作组,对全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完成了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完成了对全部二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的审核、备案工作。同时,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规章制度“拉网式”大检查工作,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健全航天科工制度体系,排查廉洁风险,健全防控措施。目前,“拉网式”大检查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其他工作均已完成。
2.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严肃的警示教育活动。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增强巡视效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专项巡视以来查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剖析,目前已分3批通报了32件、73人的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这在航天科工尚属首次,集团上下反响强烈,在各级党员干部中起到了极大的警示、震慑作用。同时,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为主题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从央企和集团内部查处案件中选取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材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了以案明纪、以案肃纪的警示效果。
三、巩固巡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保障航天科工持续健康发展
航天科工党组认为,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这只是阶段性的,党组决定,集中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前,整改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不撤销,后续的一系列中长期整改任务,要按照中央要求和航天科工内部分工持续组织推进下去。目前,已经完成的55项整改措施还需要巩固深化,还有19项措施需要进一步推进、落实,其中一些工作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长抓不懈。党组和每位成员要继续率先垂范,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再接再厉、紧抓不放,严格按时间节点持续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同时,通过整改进一步摸清集团公司发展短板、激发内生动力,用整改促进改革发展、促进转型升级、促进做优做强,确保集团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一)深入开展从严治党能力提升专项工作。将中央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的“不严不实”问题、从严治党能力提升专项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结合起来,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强化党组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带头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和对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平台,下大力气解决好影响各级党组织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充分运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开好党组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行全级次党委书记季度例会制度,全面实行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二级单位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检查,不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不严问题。
(二)继续核查处理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在完成初步核实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个别尚未完成的巡视移交问题立案调查工作,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决不护短,力争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核查任务,并报告调查处理结果。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解决执纪问责“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案件久拖不查或久查不结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把反腐利剑举起来、用起来,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沉重代价,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消除监督盲区,堵塞管理漏洞。特别是要强化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外协外包、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的监控管理,在军品合同、型号科研经费有关管控要求基础上,建立健全外协外购经费管控、合同评审或审批等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在航天科工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型号外协外购中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治理,深入开展“双倒查”专项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深入开展优良传统教育,充分发挥航天政治优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开展形势任务分析会,加强思想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传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两弹一星”精神、航天传统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强化“科技强军、航天报国”使命意识,以政治保障能力的提升,促进科研生产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使航天科工研制生产的武器装备经得起战争的考验,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并将其列为2016年从严治党能力提升专项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课程、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培训中。党组纪检组将专题汇编相关法规的解读文章,帮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重点内容和丰富内涵,自觉追求道德高标准、坚决守住纪律底线。
(五)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严格贯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定期开展全级次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全面开展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主要内容的档案审核工作,加大干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在上半年各单位选人用人自查的基础上,安排对所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集中检查。继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有效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六)着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航天科工总部纪检监察机构调整及人员配备工作,督促指导所属二级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加大对二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监督考核力度,继续开展年度述职和约谈工作,对不敢担当、不愿作为、失职渎职的纪委书记,加大调整、处理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提高业务能力,坚决改变监督执纪“宽松软”的情况,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8370648,68768772;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八号航天科工大厦(邮编100048);电子邮箱:jtgsxcb@163.com。
中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党组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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