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仅11个月的“以房养老”政策将于2016年在全国推广实施。
近日,中国保监会召开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会上表示,2016年要在现有广东、北京、上海、湖北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通过扩大业务经营区域,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这项政策福利。
2015年3月,幸福人寿的首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获批上市销售,试点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此前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地区为广东、北京、上海、湖北四地,参与企业也只有幸福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合众人寿等少数险企。
“以房养老”保险,全称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在该模式下,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可以通过抵押其房产给保险公司,按照合约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在其生前,老人将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而其身故后,保险公司则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
据黄洪透露,截至2015年底,参与试点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与45户家庭62位老人签订了投保意向书,完成承保手续的有29户38位老人,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老人29位;参保老人平均年龄70.5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8465元,月领金额最高的是上海一位76岁的单身女性老人,月领额达到19003元。
黄洪在会上充分肯定了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但同时也指出了这一养老模式遇到的困难,包括传统养老观念、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
他指出,由于该项业务是一项将反向抵押和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业务,除传统保险业务所需面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需要应对房地产市场波动、房产处置等风险挑战,每单业务的成本和承保周期都远超过传统保险业务。
国内险企人士亦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面临诸多风险,例如房价波动风险、寿命预期风险、法律政策与税务风险、给付与流动性风险、房屋继承权风险等都是他们在经营此项业务时面临的主要风险。
“除了一线城市及热点城市外,全国的房价普遍都在下滑,这种情况下很难操作以房养老。险企毕竟是盈利机构,不会选择高位接盘。”上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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