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长安网2月1日发布的消息,中央政法委近日通报第二批7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等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干预司法活动案名列其中。
通报称,2012年11月,犯罪嫌疑人胡氏兄弟2人因故与受害人袁某发生争执,对袁某进行殴打,其中1人持水果刀将袁某捅死。2013年8月,益阳市赫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后经查明,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时任益阳市委书记马勇收受被告人亲属贿赂,借口“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益阳市多名政法干警和案件辩护律师违法帮助被告人减轻罪责,导致该案重罪轻判。
据郴州市检察院消息,2016年1月29日,马勇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郴州市检察院向郴州中院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马勇于2007年1月当选益阳市市长,次年3月,他被任命为益阳市委书记。2013年4月,马勇被任命为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直至2015年5月13日,湖南省纪委宣布:“经湖南省委批准,马勇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另据中国长安网消息,益阳市赫山区法院、检察院、资阳区公安分局、益阳市第一看守所等政法单位相关领导和办案责任人员以及胡氏兄弟辩护律师,因涉嫌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司法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胡氏兄弟故意伤害案”也已进入法院再审纠错程序。
这是中央政法委于2015年11月首次通报5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后,公开通报的第二批案例。2015年3月30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等5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情形将被通报。
同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作为配套的衔接措施。该《规定》明确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等。违反这一规定的,将依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中央政法委表示,将继续坚持对违反“两个规定”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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