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陈满无罪获释: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 人要向前看

来源:综合 作者:华商报
原标题: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 人要向前看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 人要向前看

  对话人物:

  陈满出生于1963年,是四川绵竹人,1988年到海南谋求发展,1992年6月在海口开办装修公司。

  1992年12月,陈满因一起杀人焚尸案被海口警方羁押,1994年初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陈满坚称蒙冤,与家人不断申诉。去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院再审此案,今年2月1日,该案公开宣判,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从1992年12月28日被羁押到重获自由,陈满在狱中服刑共23年,他因此被称为“国内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昨天下午,结束了牢狱生活的陈满接受了华商报记者的电话采访。电话中,他的语速较快,心情听上去很不错。

  对话背景:

  1992年12月,四川广元某公司职工钟作宽在海南被人杀害,尸体遭纵火焚烧。办案人员调查发现,陈满与死者曾住在一起,后因经济纠纷搬走,遂将陈满列为这起杀人焚尸案的重要嫌疑人。1993年11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满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以杀人放火罪一审判处陈满死刑,缓刑2年执行。

  陈满案出现转机,与最高检直接抗诉不无关系。2014年初,陈满代理律师向最高检申诉,2015年2月,最高检就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称海南高院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去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浙江省高院对此案在海口琼海区法院进行再审。

  华商报:你是“国内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重获自由的感觉如何?

  陈满:自由的感觉很好,谢谢支持帮助我的人。

  华商报:听说海南高院副院长付勤代表海南省高院向你鞠躬道歉时,你说“没关系”。你真的没有怨恨吗?

  陈满:应该忘记的就忘记吧,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不要太纠结,人要向前看。你认为呢?(笑)宽容一点,大度一点吧。有些问题是很多原因造成的,社会的、历史的、制度的……也不可能完全改变,已经耽误了几十年了,既然已经过去了,就不再去纠缠了。我就是这么看的。

  华商报:会申请国家赔偿吗?

  陈满:这肯定要提,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不过我才刚出狱,现在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过段时间再申请国家赔偿。

  华商报:你一出狱就给父母打了电话,他们的声音听起来怎么样?多久没见到他们了?

  陈满:已经有十来年没有见过他们了。电话中他们很激动,他们都已经八十多岁了,身体也不太好,我一直让他们不要激动,平静下来。还好家里还有人陪着,能让他们的情绪平和一些。

  华商报:你获释的这天正好是小年,中午和家人怎么庆祝的?

  陈满:我和哥嫂、律师、朋友一起吃了顿火锅,算是庆祝吧。是四川火锅,我一直很想念家乡的味道。(笑)

  华商报:火锅的味道和记忆中的一样吗?

  陈满:当然不同了,心情不一样,味道感觉也不一样了。

  华商报:时隔23年,看到外面的一切,觉得变化大吗?能适应吗?

  陈满:变化当然很大,但也没什么(不能适应的)。我在狱中也能通过电视、报纸了解外界的信息,知道这些年的变化,监狱中也能充电,看书学习,所以看到眼前的一切时也没觉得太突然。

  华商报: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吗?

  陈满:23年社会发展变化太大,先要调整下自己的状态。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将来能创业。不过这也只是个想法,还没想到那么具体,过段时间再说吧。

  释疑

  为何改判?有罪供述真实性存疑无其他证据证明其作案

  近年来,陈满案引发媒体关注。有媒体称,该案存在五大悬疑,包括作案时间、作案动机、重要物证丢失、警方涉嫌刑讯逼供并做伪证等。

  昨天上午,浙江高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该案审判长张勤就该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浙江高院官方微博也公布了问答内容。

  张勤介绍,再审改判陈满无罪的主要理由有两条:一是原裁判据以定罪的原审被告人陈满的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是除原审被告人陈满的有罪供述外,无其他证据证明陈满作案。

  张勤指出,经再审审理,陈满的有罪供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陈满的有罪供述不稳定;陈满关于作案时间、进出现场、杀人凶器、作案手段、作案过程以及对作案时着装的处理等主要情节的供述不仅前后矛盾,而且与在案的现场勘查笔录、法医检验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所反映的情况不符;陈满供述将自己工作证留在现场的动机得不到合理解释。因此,原裁判据以定案的主要证据即陈满的有罪供述及辨认笔录的客观性、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此外,经再审审理,原判认定陈满作案的其他证据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收集在案的现场勘查笔录、法医检验报告等证据不能证明陈满作案;案发现场提取的物证无法对陈满的有罪供述起到印证作用;原裁判认定的作案凶器难以确认;在案证人证言无法证明陈满实施了杀死钟作宽并焚尸灭迹的行为。

  声音

  律师:或对未来冤假错案平反起示范效应

  昨日,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陈满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抗诉冤假错案第一案。“这个案子的重要意义在于,以保障人权为出发点,彻底贯彻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

  王万琼说,“此案既没有真凶现身,也没有亡者归来,甚至没有根本性的新证据出现,而是就原有的事实和证据进行重新认定,体现了司法理念转变,对未来几年冤假错案平反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

  王万琼透露,接下来陈满会申请国家赔偿,“不会那么快。我们要对他的精神、身体健康状况做一番评估,综合考虑后再提国家赔偿。”因为陈满已归心似箭,宣判后他们立刻前往海口美兰机场公安局,凭释放证明书办理了临时身份证,并购买了2月1日晚9时35分从海口飞成都的机票。

  哥哥:一家人终于能过个团圆年

  此次陈满获释,他的大哥陈忆和大嫂李宇琪专程赶到海口接他回家。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陈满与哥嫂相拥而泣。

  昨日,陈忆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他第五次去海口,“这次终于能把弟弟带回家了。我们一家人终于能过个团圆年了。”

  陈忆表示,2月1日晚乘飞机抵达成都后,他们会在德阳过夜,2日上午10时或11时左右回到绵竹的家,一家人吃顿团圆的午饭。他说,弟弟涉案之后,家人受到很多非议。因此,弟弟回家的时间特意安排在白天。“我们这样做,就是要告诉每一个邻居:弟弟是清白的!”

  母亲:一直相信儿子的清白

  因年龄和身体原因,陈满再审宣判时,他的父母未能去海口,而是在家等候消息。

  昨晚,陈满的母亲王众一在电话中告诉华商报记者,从儿子“出事”那天起,她就一直相信儿子是清白的,“我自己生的儿子,他什么样,我心里清楚。”

  王众一今年已经84岁,老伴陈元成83岁,为了儿子的归来,他们已经等了23年。王众一说,他们已提前收拾好了儿子的房间,“盖的、用的、穿的、卫生用品等都是新买的,就等他回来。”近几天,绵竹气温已降到零下,怕儿子冻着,他们还准备了热水袋和电热毯。此外,儿子的房间还摆放了一台老式录音机和大量的磁带,“录音机还是夏普的,这是陈满喜欢的,我们搬了三次家都一直留着。”

  王众一已经16年多没见过儿子了——1999年12月,她和老伴去海南探望儿子,归途中她重重摔了一跤,腿膝关节骨折,腰部受损,还留下了后遗症。因为身体不太好,有心脏病、高血压,她虽然非常高兴儿子能重获自由,但仍要控制情绪,“不能大喜大悲,年龄在那儿,还是得以平常心看待这个事。” 华商报记者 刘苗

news.sohu.com true 综合 https://news.sohu.com/20160202/n436605456.shtml report 3619 对话人物:陈满出生于1963年,是四川绵竹人,1988年到海南谋求发展,1992年6月在海口开办装修公司。1992年12月,陈满因一起杀人焚尸案被海口警方羁押,
(责任编辑:窦远行 UN833)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