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江苏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三机关在案件过程中的沟通和协作。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发布会获悉,2015年,江苏检察机关受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达到85件96人,提起公诉的有58件64人,目前已经有60人被判刑。
除了公诉,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起刑事自诉。目前,江苏已经有3起刑事自诉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都是涉及“老赖”欠钱不还的。
澎湃新闻了解到,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简称拒执罪)刑事自诉程序,是最高法院拒执罪司法解释新增加的一种追责程序。
这为申请执行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又一条有效路径。
江苏高院为此出台相关意见,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起自诉的,除了应符合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还应提供下列证据: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相关证据;申请执行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的相关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在被提起公诉后,害怕被追究刑责,赶紧还钱了,履行了判决。但是,即便如此,该追究的刑责还是要追究。
江苏高院副院长褚红军说,在实践中,量刑一般在3年以下,这个惩处力度仍是以教育为主。被执行人如果履行了义务,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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