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27岁的白某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案发后,白某害怕被追刑责,向嫂子冯某求助,嫂子同意为其顶罪向警方作了伪证。后冯某在丈夫劝说下自首,白某才被抓获。
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终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一年。冯某因提供伪证被行政拘留5日。
案情
面包车撞倒锥筒 撞伤施工队老板
2015年4月8日晚,施工队老板赵先生带着几名工人在丰台张仪村路附近进行穿光纤电缆作业,施工前,赵先生在现场南侧放置了3个红色的锥筒和一个显示灯,赵先生本人则站在井南侧帮工人看着过往的车辆。
当晚11点左右,一辆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过来,撞上锥筒后,把赵先生撞飞10多米远。
“我当时让老板闪开,但是他没及时闪开,结果被撞。”据工人邵某讲,他和工友跑到赵先生跟前,用手电一照,发现赵先生满脸是血,几个人跟着肇事司机开车将赵先生送到石景山医院。
现场多名工人证实,开车的是一个穿黑衣的男子。
经医院检查,赵先生为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
后经法医鉴定,赵先生损伤为重伤二级。
供述
嫂子出于亲情考虑 替小叔子顶罪
冯某称,当晚她在西单附近逛街,小叔子打电话说撞了人,而且喝了酒,让她过去顶替一下。
她马上赶到医院,小叔子把他酒后开车撞人的经过和她说了一遍,并请她帮忙顶罪。之后交警来了,她就跟民警说是自己开车撞的人,去现场指认时,因为不是她撞的人,只是说了一个大概的位置。后来她跟着去交通队做了笔录。
冯某说,次日民警让她和白某一起到交通队。路上两人商量是否讲实话,因为之前说了谎怕被罚,就决定继续说谎。于是到了交通队,她再次说了谎,说是她撞了人,并做了笔录。
冯某说,回家后她把顶包的事告诉了丈夫,丈夫劝她自首。
意识到自己行为荒唐,冯某于是到交通队自首,并写了悔过书,称因为小叔子的孩子刚满月,家里老人生病,她出于亲情考虑才替白某顶罪。
此后,民警将肇事者白某抓获。
经检验,白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47.9毫克。经丰台交通支队事故责任认定,白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另外,根据鉴定,白某的车制动检验不合格,右侧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检验不合格。
判决
小叔子判一年 顶包嫂子行拘5天
庭审时,白某说事发当晚,他和同事喝了三两白酒、半瓶啤酒。酒后驾车回家突然看到马路上放着几个锥筒,赶紧向右打方向,谁知撞到一名男子。
白某说,他马上停车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因999答复说要30分钟才能到现场,他怕伤者有危险,就开车把伤者送到石景山医院。他因为害怕被拘留就给嫂子打电话要求顶包。
庭审时,白某赔偿赵先生经济损失60万元,赵先生的家人已对白某予以谅解。
丰台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3年。判决后白某上诉。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白某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丰台法院审判程序合法,对部分事实适用法律有误致量刑失当。二中院终审撤销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冯某因提供伪证受到行政处罚,被行政拘留5日。
文/记者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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