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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改委:交警扣车不得收取车辆保管费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原标题:交警扣车不得收取车辆保管费

  广州市发改委发布通知称——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报道 广州市发改委春节前发出的一则通知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拖移或扣留普通公路、城市道路的各类车辆并放入专用指定地点停放,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车辆当事人收取救援服务或停放保管费用,也不得指定救援服务单位或停车场实施并收取费用,但可以向相关单位购买服务。

  另外,根据广州市发改委的相关通知,从2015年8月15日起,广东省普通公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实行由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管理。普通公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救援服务单位不再需要领取收费许可证。不过该通知要求,各救援服务单位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将救援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救援服务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在救援服务车辆、收费场所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救援服务单位作业前,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规范的作业清单,明确告知所需的救援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签订救援服务收费协议予以确认,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救援服务单位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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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窦远行 UN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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