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习近平访英时谈到:“中国高度重视人权问题,人权问题要结合中国的国情。保护人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任何国家都要改进人权现状,人权问题上,最大的发言权,还是所在国家的人民。
据外媒日前报道,达赖集团又开始拿“人权”说事了。事实上,一个昔日政教合一农奴制体制的总头子,根本不配谈论人权。中国的人权状况如何,西藏人民生活得好不好,不是达赖集团说了算的。
西藏群众享受“四有”
2015年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白皮书指出,2014年,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各少数民族的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近年来,中国政府投入大量财力,在包括西藏等全国多个老少边穷地区,实施旨在改善人民居住生活条件的“安居工程”,广受群众欢迎。同时,西藏在全国率先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在,西藏群众实现了“病有所医”、“贫有所助”、“老有所养”、“劳有所业”。中央给予西藏的优惠政策,连同大量的投资,将西藏和四省藏区作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进行重点扶贫开发,再加上内地较发达省市和中央企业实施的对口援助,体现出国家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特殊照顾。
人权问题最大的发言权在于人民近些年,在国际人权领域,我们拥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西藏人民的真实生活。
外国人士这样说俗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据路透社2015年11月17日报道,美国众议院少数党领袖南希·佩洛西(作为长期在人权和西藏问题上发表对华强硬言论的政治人物)率团访华后表示,她看到了中美在西藏问题上取得共识的希望。
印度《亚洲世纪报》执行总编考什克结束西藏之行后发出感慨:“中国的西藏人生活得确实比流亡印度的西藏人要好得多。”
看了这些,再看看整天呼吁西藏人权的“群体”,他们所谓的“西藏人权”,到底是啥样呢?
达赖口中所谓的“人权”
直到今天,“西藏人权”依然是达赖喋喋不休的叫嚷话题。那么,达赖喇嘛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权”呢?。
1948年12月在联合国大会巴黎会议上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第一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然而,在达赖统治下的旧西藏,按照血统贵贱,身份高低,明确规定“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把人分为“三等九级”。看来,这就是达赖标榜的人权中的“平等”。
《世界人权宣言》第四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但在旧西藏,达赖不仅是农奴主,而且是邪恶势力的代表。为给达赖过一次生日,农奴们被活剥下整张人皮。世上最凶猛的野兽尚且不伤害同类,达赖一伙如此残害藏族同胞,又有什么资格谈“人权”?
《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1996年,达赖在印度突然以“杰千修丹是邪灵,修炼杰千修丹会缩短达赖寿命,损害‘西藏独立’事业”为由,宣布禁止信奉杰千修丹。禁令下达后,达赖的手下开始挨家挨户地搜查杰千修丹的崇拜者,将供奉杰千修丹的祭坛全部捣毁,蒙面的打手到处殴打杰千修丹的信徒,而且把核心信仰者列入黑名单,将他们的照片悬挂在公共场所,甚至威胁要谋杀杰千修丹派的两个活佛。
这是达赖集团对整个人类人权的挑战,对《世界人权宣言》的亵渎。行文至此,总算明白了一点:口中说一套,背后做一套,达赖所说的“人权”,看来只是对人权的践踏。(中国西藏网 文/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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