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东(化名)是一名枪支改装爱好者,常在网上买来各种工具,对照着改装的教程和信息,在家中钻研“技术”。一次,与妻子吵架时,他掏出了一把经自己改装的枪支,引爆了一枚礼花弹,致使自己受了伤。近日,因非法制造枪支罪,彭东被岳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4年下半年,彭东开始对枪支改装产生兴趣。于是,便常在网络上搜寻枪支改装、组装的信息,还通过淘宝网等购买无缝钢管、射钉枪、子弹等物品,自己在出租房中钻研。
为了提高枪支发射的稳定性和准确度,彭东还想出了一个法子:使用电钻、电焊机等工具,将两支射钉枪加装钢管。
2015年9月1日晚上9点左右,彭东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了争吵。彭东一气之下,在租住房中掏出了一把他改装的枪支,引爆了一枚球状礼花弹(礼花弹属于烟花的一种,外表接近球形,有专门的发射炮筒),致使他自己身上多处受伤。
岳阳县公安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从彭东租住房屋的杂物间,搜获并依法扣押其持有的改装射钉枪两支以及其他枪支、子弹、弹壳、疑似“军工硝”、弓弩、钢珠等物品若干。
经鉴定,彭东改装、组装的两支射钉枪能以火药为动力合理进行击发,被认定为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东无视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通过组装、改装的方式制造枪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翁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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