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说吧]辞职信又成网红!
2016年2月24日搜狐搜天下【明说吧】节目内容介绍:
【今日深评】
“久矣疲命于杂务,掣肘各情形,荒于教子,未尽孝心...”这是一封被网友称作是“从宋朝穿越来”的信,也是一封湖南湘潭法官的辞职信,最近走红网络。
这封信透露,他在法院民庭审判办案一线已工作10年,媒体报道,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已收到该法官的辞职信。这封信也引发了舆论对“法官辞职潮”问题的探讨。
去年,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胡昌明所做的《中国法官职业满意度考察》,结果显示:在2660名法官中,有94.47%的法官考虑过离开法院。
法官离职传递了哪些信号?现实中,为何法官辞职做律师的多,律师转而做法官的少?员额制等司法改革能起到护卫作用吗?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
听听启明怎么说,请点击上方《明说吧》视频节目吧:)
【今日速评】
1巡视“回马枪”就要出其不意!
2交管局腐败官员 卖画来受贿?
3皮革厂倒闭神曲 作者道歉了!
4牺牲消防员母亲 试管再孕延续希望
亲们,视频内容将会在今晚20点30分准时上线,敬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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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节目回顾】记者嫖娼是假 谁抓的?
昨天晚上我们播出了节目《你同意拆你家小区的围墙吗》,当晚搜狐客户端节目主页就收到了2万多条评论,可见人们对这个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有多么的关注。很快,《人民日报》发文解析,拆除小区围墙,不是中央拍脑袋决定的。今天上午最高院在《物权法》答记者问时也提到了此问题,一会启明会和您具体探讨。
积极回应舆论,坦诚布公,必须赞,但是有些新闻则面临烂尾的困境,今天给您说的也是舆论非常关心的事情,但是迟迟没有消息。
今天,有媒体发文还原武威记者张永生被抓过程,让舆论又关注到武威事件后续。2月6日,甘肃省检察院公布审查结果,兰州晨报驻武威记者站记者张永生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清楚,其嫖娼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地公安已撤销此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春节期间,张永生返回家中,与亲人团聚。
又过去半个多月了,张永生究竟是如何被嫖娼的,我们不知道;对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员是如何处理的,我们不知道;张永生有没有获得国家赔偿,我们也不知道。接下来,司法机关怎么纠错,张永生所谓的敲诈勒索,又该如何化解疑点,我们仍不知道。更奇怪的是,张永生被放出来了,也没有揭秘,原因是他被要求“什么也不能说”。
而之前,央视、人民日报多家媒体都对此事发出质疑。
这起引起举国关注的公共事件,难道就这么不了了之,任其烂尾?不过,媒体可没闲着。据接近张永生的人士透露,张永生没说话,不是不想说话,而是不敢说话,“他出来的条件是不能翻供,不能串供,不能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不准发表任何言论。”这是警方在给张永生办理取保时提的四个要求。
另据接近张永生的人士透露:张永生连洗浴城都没进,所谓嫖娼,子虚乌有。是十几个便衣直接在大街上把其带走的。张永生正要去火灾现场。
我勒个去!如果这事属实,也太可怕了,太不可思议了!难道得罪了当地政府,就要被抓起来?给你安插个罪名;再不行就调查你,翻你旧账,把你的底细弄个天翻地覆,审讯你时再做点小文章,不信查不出你的问题。你招架不住,自会俯首就擒。
此外,这件事情如罗生门一般玄机重重,波澜不断,例如1月28日晚,一篇《致武威市凉州区委政法委的一封公开信》在网上流传,直指案情存在诸多疑点,但《兰州晨报》称“本报未曾在网络发表任何公开信”。还有报道说,案发前,张永生的若干报道被当地有关部门视为“负面”,致电要求其删除。此外,武威当地的舆论生态也备受质疑,有媒体挖出了《长江商报》等媒体记者之前在武威受到非法对待的旧闻。
具体到相关媒体的这次调查,当然需要当地政府回应,否则会招致更大一轮的质疑。启明注意到,不少网友已经在微博上向武威市委书记喊话,比如有网友说:“武威的火荣贵书记,你还要藏到何时?”武威抓记者事件如今距最后一名记者取保已过去了半月,武威官方和警方又开始了默不作声模式。但国内新闻业界人士认为,被抓记者不能回家就算完。
毕竟,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离不了记者。普利策先生那句名言是怎么说的来着?“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了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报。”
如果说普利策离我们太远,甘肃省委书记离我们不远吧?2月5日,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在新闻媒体新春座谈会上表示:要把新闻监督作为检验工作得失的一面镜子,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不足,善于利用媒体的帮助来改进工作,真正做到从心坎上欢迎监督,从行动上支持监督,从效果上回应监督。
相关政府部门和执法人员,你们做到了吗?
关于新闻监督,前几天习近平到人民日报、新华社和央视调研,他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
启明的理解是,对丑恶现象,媒体有责任批评,否则就是失职;对各种时弊,记者有责任剖析,否则就愧对时代、愧对民众、愧对职权。当然,前提是事实准确。
明说吧,记者“嫖娼”被抓,千万别变成烂尾新闻!我们期待武威市和甘肃省进一步回应。对那些习惯于拖延的部门,媒体有责任“鞭打慢牛”,避免重演“表态多,后续跟进少;道歉多,问责整改少;调查多,真相公布少”的状况。
好的,下面我们结合今天上午最高院关于《物权法》的解释,继续谈谈封闭小区开放争议。昨天我们说了,相关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
这部分内容之所以引起争论,是因为《物权法》中对于小区公共面积的相关条款。例如,“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等等,是啊,既然规定很多属于业主,咋能随便就开门呢?
面对争议,在最高法院关于物权法的司法解释的记者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说,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这似乎意味着,立法机构将根据政策来立法。
且不从逻辑上去考虑这个问题,令人们感到疑惑的是,为什么这么一个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在此之前,一点动静,一点风声都没有?
启明看来,从城市规划上,这种打破小区的理念是先进的,但是在实际政策中,往往涉及到利益的取舍,最简单的例子,居民是愿意堵一点呢,还是愿意住得提心吊胆一点,担心孩子在楼下玩被车撞着,担心家里被偷?居民怎么选择还真不好说。实际上,我觉得居民宁愿堵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孩子在满是汽车的小区内玩耍。所以,政策的决定权在谁手里呢。是不是要因地制宜,先看一看,再稳妥的推进。一杆子打死的政策,既不合法,也不现实,还过于傲慢。
另一个引起很多人关心的新政策,也和小区有关。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多校划片是指一个小区对应多个学校,多校划片会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
中国的教育系统,是一套精密的环环相扣的体系,每一次入学竞争,都需要前一次的胜利为基础:想有个好工作,就得上一个好大学,想上个好大学,就得上一个好高中,再之前,就得上好的初中、好的小学,甚至好的幼儿园。每一次上好学校,都需要一次竞争。于是,大多数家长都在这个制度的挟裹之下,拖着孩子在竞争的大潮中疲于奔命。担心孩子上不了名校,输在起跑线上,一步落后,步步落后。
但学区房是一种不公平的制度。中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各地教育水平不一样,很难短时间改变,这情有可原,也能理解。但是,一个城市学区的划分,往往一墙之隔、一街之遥就是两个不同的学区,对应着教学质量天壤之别的示范名校与菜场小学。这是教育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均等与不公平。
某种程度上,多校划区,把这种不平等交给了运气,虽然还存在不均等,但既然靠抽签,还可以说是公平的。
不过,由此也引出两个新问题。第一,随机排位能够保证透明公正吗?在中国的现状下,这难免令人疑虑。第二个问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教育资源均等化目标,既是对民众的庄严承诺,也是未来数年的施政纲领。
明说吧,多校划片,可以看做这个教育资源均等化纲领的第一步措施,但仅仅是治标之策,而不是治本的方法,如何真正实现教育资源的均等分配,考验着政府决策部门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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