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民政部等9部门:鼓励家庭成员利用单个墓位合葬

来源:北青网 作者:郑林
原标题:鼓励家庭成员利用单个墓位合葬

  本报讯(记者 郑林)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9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倡导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包括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将纳入奖补范围。

  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纳入奖补范围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在进一步完善以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倡导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树葬、海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针对群众有意愿且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利用重要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祭奠活动,缅怀逝者。 此外,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对带头推行无毒、可降解环保用品的殡葬服务单位或使用者亲属,给予适当奖励或补贴。

  鼓励家庭成员合葬提高墓位使用率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原则,科学精准地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

  在火葬区,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同时,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依法整治超标准建墓立碑

  在城镇公益性墓地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树葬、撒散、骨灰存放、小型墓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原则上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要依法通过拆除、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

  《意见》还明确提出,党员干部在节地生态安葬中要发挥带头作用,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依法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去世后遗体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

  追访

  北京多家公墓家庭成员合葬“极少”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本市多家公墓了解到,目前夫妻双方合葬一个墓地的方式比较普遍,但是多位家庭成员利用一处墓穴的情况“极少”。

  按照规定,单个墓位的面积约为1平方米,通过“一穴多放”的方式可以有效地节约土地。以本市盘龙台公墓为例,确实有一家多口合葬在一个墓穴的“家族墓”,但数量不多,占比尚不足十分之一。“公墓对单个墓穴安葬人数没有限制性规定,在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允许尽可能多的‘一穴多放’”,盘龙台公墓的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根据家庭成员的数量不同,一处墓穴可以安葬四个或六个,墓区内甚至还有‘一个墓穴安葬十多口’的情况。”

  在八宝山公墓,家庭成员合葬的数量则更少。墓区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墓区内基本上都是夫妻双方合葬的双穴方式,这符合中国传统的安葬观念,而多个家庭成员合葬的情况“有,但极少”。该负责人透露,一家多口合葬的方式其实有很多麻烦。“例如,父母和子女合葬的话,墓碑需要重新刻录,而且文字的内容也不好排版”。他认为,正是因为“一穴多放”还不能普遍被接受,所以《意见》才会明确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

news.sohu.com false 北青网 https://epaper.ynet.com/html/2016-02/25/content_184351.htm?div=-1 report 1788 本报讯(记者郑林)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9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鼓励家庭成员采用
(责任编辑:刘盛钱 UN649)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