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25日对该县岑松镇温泉村“2·20”火灾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免职。
记者从剑河县有关部门了解到,经剑河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岑松镇党委书记、镇长给予停职处理,停职期间工作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一生同志主持;对岑松镇分管副镇长给予免职处理;对岑松镇温泉村驻村干部给予召回处理。
鉴于灾后救助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以上被处理干部仍然继续承担灾后救助各项职责任务,直至组织另行安排为止。
2月20日18时许,剑河县温泉村内寨发生一起寨火,火灾造成60栋民房被毁、120人受灾。目前,火灾事故原因及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记者杨洪涛)
作者:杨洪涛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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