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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常年对妻施暴 性侵两女儿引激愤被妻锤死

来源:综合 作者:南海网
原标题:海南去年发生家暴336起 一名农村妇女以暴制暴杀夫

  南海网海口3月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望 实习生 孔桢)3月1日起,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这是对家暴行为最直接明确的制裁。记者从海南省妇联了解到,2015年,海南发生336起家庭暴力案件,当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时,应勇敢地对施暴者说“不”,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是我国首部防止家庭暴力的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进一步彰显了党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反对家庭暴力的坚定立场和一贯主张,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不断走向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

  施暴对象主要是妇女和儿童

  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记者从海南省妇联了解到,妇女和儿童往往成为主要的施暴对象,家庭暴力不仅侵害了他们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而且严重损害正常的家庭关系,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旗帜鲜明地禁止家庭暴力,为反家庭暴力提供法律依据,为遭受家暴侵害的受害人给予充分的法律保护。

  据统计,2014年,海南发生332起家庭暴力案件,占妇联系统婚姻家庭权益信访件数比例34.6%,占妇联系统信访总件数比例24.7%;2015年,海南发生336起家庭暴力案件,占妇联系统婚姻家庭权益信访件数比例41.2%,占妇联系统信访总件数比例26.7%。

  海南又有哪些家庭暴力案件呢?记者列举以下几个案例。

  案例一:因家庭琐事施家暴

  女子谭某与胡某系老乡关系,2009年6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胡某因家庭琐事对谭某实施家庭暴力,致使谭某头部、面部及身体伤痕累累,同时施以威胁、恐吓,限制谭某人身自由。经诊断,谭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谭某认为,她与胡某认识时间不长就草率结婚,婚前缺乏了解,如今双方感情破裂。因此,谭某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

  案例二:因性格不合施家暴

  女子王某与徐某于1988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一女,儿子已成年。两人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徐某对王某经常拳打脚踢,尽管经派出所出面进行调解,徐某仍多次殴打王某致伤。2008年11月,徐某又殴打王某头部致其左眼睑部挫裂伤,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在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下,王某回娘家居住并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准予王某与徐某离婚。

  案例三:因酗酒施家暴

  女子周某与杨某1984年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杨某暴躁的性格逐渐显露,其酗酒成命,酒后经常打骂周某,性格柔弱的周某经常被打得遍体鳞伤。为了两个孩子,周某只好默默忍受。2013年春节前,杨某借着酒意又无故殴打周某致其右肩骨和右手肘关节脱臼,周某只好回娘家居住。周某回娘家后,杨某毫无悔改之意。周某对婚姻无望后,以难以忍受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起诉法院请求离婚。

  案例四:丈夫出轨又施暴

  女子马某1996年和谢某结婚,并生有一子。几年后,谢某把家里全部积蓄占为己有,并大肆挥霍。谢某甚至与第三者公然租房同居,出入以夫妻相称,并将家里存折上的存款取出来,为第三者购买小轿车和开设文具店。与此同时,谢某对妻子的虐待程度也日益严重,实施家庭暴力更加频繁,谢某还将马某反锁在家中,使其无法上班,马某最后求助“110”才被解救出来。不久,谢某又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被判离婚。

  案例五:以暴制暴杀夫

  吴某是一位善良的农村妇女,1990年同蒋某结婚,共生育二女一男。婚后第二年开始,蒋某便对吴某打骂,善良厚道的吴某从不还手,被打骂的次数达上千次之多。吴某身上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但对蒋某的暴行,她从来没有报警,觉得“家丑不可外扬”。而最终让吴某忍无可忍的是蒋某竟然对两个亲生女儿实施性侵。激愤之下,吴某用铁锤杀死蒋某,随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该案,吴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针对以上案例,省妇联提醒海南广大妇女,当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时,应勇敢地对施暴者说“不”,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大代表:呼吁所有施暴者放下拳头

  对于家暴问题,海南省人大代表黄桂提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请不要对您的家人使用暴力,特别是对妇女儿童使用暴力。今天的中国是法治文明的中国、平安的中国,各地公安局要负起责任,不要把责任推给妇联,建议对施暴者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律拘留,发现一起,惩处一起,让海南千千万万个家庭平安,让更多的妇女儿童不必担惊受怕。

  如何让施暴者放下拳头?黄桂提认为,不可缺少公安的手铐。不少妇女被殴打受伤后,不敢报警,就是担心警方不能成为他们的亲人、保护神,反而成为施暴者的保护伞;担心自己继而遭到施暴者的报复,遭到更惨痛的殴打。

  “文明的对立面就是野蛮,就是暴力。只有大家学法、懂法、守法,不管男女老少,都倡导文明了,妇女儿童肯定不必担惊受怕。”黄桂提说,普遍民众,尤其是偏远地区、文化程度较低的民众,对于家庭暴力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还有些淡薄。所以要普及教育,特别是乡镇、农村边远农村,群众懂字了才知道法律,知道施暴违反哪一条了,要受哪一个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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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庆辉 UN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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