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马彩云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举行。
法制网北京3月3日消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法官马彩云同志为维护社会正义、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在住所附近与持枪歹徒奋勇搏斗,壮烈牺牲,年仅38岁。3月3日上午,马彩云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敬献了花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李少平、张述元、贺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黄尔梅,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等到场送别,表达哀悼。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南英、景汉朝,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党组成员孙华璞,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杜万华、胡云腾、刘贵祥也敬献了花圈。向马彩云敬献花圈的还有有关单位、领导以及她生前友好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政法系统、北京市三级法院、昌平区的领导和代表,以及马彩云同志的同学、亲朋好友和亲属共近1600人来到现场,送马彩云最后一程。 2016年2月26日21时30分许,马彩云同志所审理案件的当事人持自制手枪来到马彩云家中行凶未果,为防范、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马彩云追赶歹徒并与其搏斗。在搏斗过程中,歹徒向马彩云连击两枪,随后驾车逃离现场。22时15分许,马彩云被紧急送往急救中心,经抢救无效于23时10分离世,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面对持枪行凶的歹徒,马彩云同志没有选择退缩,而是义无反顾、挺身而出,勇往直前、追赶歹徒,置个人安危于度外,体现了她英勇无畏、正气凛然的崇高精神。
马彩云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她心怀法治梦想,崇敬法官职业,以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娴熟的审判业务技能和一心为民的深厚情怀,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温暖,赢得了群众的尊重和信任。她扎根基层、持之以恒,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尽心尽力地做好审判工作,把个人奋斗融入到伟大的司法事业中,充分展现了一名基层法官执着坚守的敬业品格。因工作业绩优异,马彩云同志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昌平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马彩云同志牺牲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为马彩云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追授马彩云同志为“北京市模范法官”,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员会决定追授马彩云同志为“昌平区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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