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德3月8日电 (叶茂)一则题为《屏南警察暴力执法》的文章以及相关视频,7日下午起在网络引起广泛关注,7小时内点击量逾7万人次。8日,福建屏南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对此进行了通报说明。
通报称,7日12时30分,屏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李志生带领5名协警在城区路段开展巡查。13时许,民警检查到余某钗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辽PN0631的正三轮摩托车。
经核查驾驶证和行驶证后,民警发现该车为逾期未年检且私自改装车厢,拟将该车暂扣处理。余某钗拒绝交出车钥匙,并致电其丈夫张某阳到现场。
通报称,张某阳到达现场后说:“反正车子拿不出来了,还不如把车砸了,烧了。”余某钗听后,将油箱盖打开,并准备用打火机点燃油箱焚烧车辆,被交警当场制止。
见状,张某阳拿起一根钢筋将正三轮摩托车的前挡风玻璃打碎,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准备将张某阳扭送派出所处理。在将张某阳押往警车的过程中,余某钗上前对民警李志生的背部进行击打。
通报信息披露,在将张某阳押往警车后,余某钗再次用言语辱骂并脚踢民警,被执勤民警制服。目前,余某钗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张某阳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8天处罚。
事发后不久,7日16时02分,“屏南捷飞城市配送”微信公众号在网上发布题为《屏南警察暴力执法》的文章及相关视频。至当天22时50分,该文章及视频点击量已达75627次,迅速引起一些网民转发并抨击公安机关。
通报称,经查,发贴者高某曾因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处,心生怨气,当天经过执法现场时,故意将民警整个执法过程视频图像进行截取,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并且为吸引读者眼球,提高公众号浏览量,故意将标题设为“屏南警察暴力执法”。
事后,高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对事实情况进行了澄清。目前,高某因虚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6天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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