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务院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地区夏季实行“2.5天”休假。该政策出台后,引起广泛关注,但对能否落实,则显得不乐观。“2.5天”休假也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有代表认为,应该变“弹性鼓励”为“刚性制度”,强制执行,避免不公。
有利于弥补带薪休假的不足
全国人大代表郑坚江认为,“2.5天”休假有诸多好处:有利于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现在很多人因为周末时间的限制,往往旅游走马观花,“2.5天休假制度”可以满足人们出行的需要,让游客有相对充足的时间来享受周末,这将极大地释放旅游市场的活力。
同时,还可以弥补带薪休假执行不力的假期不足,目前带薪休假落实难,“2.5天休假制度”是带薪休假制度的“优化方案”。多出的半天假期不仅能让人尽可能地享受一个完整的周末,对工作进度的影响也相对较小,反而可以有效地提高人们在工作期间的效率,激发工作热情。
全国人大代表秦福荣说,“2.5天”休假有利于带动旅游业,而旅游产业的兴旺对交通、通讯、能源、建材、房地产、农副产品、餐饮等100多项产业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解决城乡剩余劳动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尤为巨大,也能带动“老、少、边、穷”地区的整体经济社会发展。
不少人说“2.5天”休假难落实
虽然“2.5天”休假有着很多积极作用,但能否落实却引起了不少读者的热议,不少员工认为是画饼充饥,落实很难。“我们单位不可能实现“2.5天”休假,现在经常是每周休息一天,怎么可能会让你休2.5天。”此前,在西安钟楼一私企上班的王小妮说。在采访中,还有的市民说他们带薪休假都没有落实,更不用想2.5天假日了。也有市民担心,这种休假安排会不会今后成为一些事业单位、国企的福利,对其他劳动者就更不公平了。
人大代表建议强制实施
郑坚江说,国家首次提出“2.5天休假制度”的意见,但由于是意见,所以在贯彻和执行上缺乏刚性,很多地方仍停留在纸面,落实难。郑坚江认为,应该变“弹性鼓励”为“刚性制度”,鼓励性的意见一般很难得到贯彻执行,各地对“有条件”的理解也存在巨大偏差,容易造成“该休还是不该休”的巨大争议。只有全面实施、刚性落实,方能使政策不走样。而且要以国家层面的推动,而不能靠部门文件,不能仅靠地方探索。他认为,在目前尚无改变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实施季度性“2.5天休假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全年推行。
秦福荣则认为,胆子再大一些,步子再快一些,措施再实一些。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相关机制,争取2016年内将“2.5天”休假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与带薪休假制度并行。他同时认为,寒假也应一并纳入“2.5天”休假机制。因为寒假正是每个家庭学子放假的美好时光,全家老少出游需求强烈。
>>背景
鼓励单位夏季实行“2.5天”休假
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发布,要求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此后,国家旅游局也明确,弹性作息需要在遵循国家法律规定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将周五下午的工作时间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使周五下午腾出来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而不是缩短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周五下午直接安排放假。
今年2月,陕西省政府也下发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夏季作息安排。可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实行2.5天的周末休假方案。 华商报特派北京记者 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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