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离婚人数越来越多,离婚原因也多种多样。刘璠等7名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增设婚姻缓冲期,完善离婚登记制度。
刘璠说,近年来,离婚率不断攀升,离婚人群呈现年轻化,政策性离婚(即老百姓所谓的“假离婚”)急剧增多,家庭不稳定性加剧。从全国情况看,离婚率已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离婚原因除了有夫妻性格不合、不能共同成长、有婚外情、家庭干预、经济收入和职位悬殊等原因外,更应引起高度关注的是登记离婚制度设计不足的客观因素。
刘璠认为,我国登记离婚条件过于宽松,手续简单、成本低廉是离婚率持续走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出现了“今结明离”甚至“朝结夕离”的现象。同时,离婚手续的简化也使部分人出于利益驱动“假离婚”。
为此,刘璠建议国务院修改完善《婚姻登记条例》,充分体现当事人慎重原则和非恶意性原则,给予当事人一定期限的缓冲期,理智、冷静地考虑其行为后果,以免意气用事。建议在《婚姻登记条例》中行政程序离婚“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修改为“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3个月缓冲期和审查期满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华商报特派北京记者 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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