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至15日,我省20余名群众持《兰州市房地产经营公司经济适用房销售合同》到兰州市城关区五泉南路“润翠园廉租房小区”聚集,要求兑现其购买的该小区房屋。
经调查,“润翠园廉租房小区”系兰州市政府建设的廉租房项目,只能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使用,不能销售。群众持有售房合同中的“兰州市房地产经营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9日更名为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该中心无销售房屋的职能和权限,也从未签订过任何房屋销售合同。这些群众持有的售房合同及所盖印章均系五泉房管所职工关某伪造,关某自2012年开始请病假未上班至今,事发前去向不明。此事件系一起有预谋、有组织的刑事诈骗案件。
事件发生后,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全面展开调查,全力妥善处置,并要求公安机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专案专办,尽快侦破。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捕诈骗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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