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30日从文化部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开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高至2万元。这项补助主要用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不是生活补助。
自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开始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0.8万元,2011年补助标准提高至1万元。
自2015年开始,中央直属单位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活动补助由文化部一次性直接发到传承人个人账户,一些地方如湖南、河南等,也已经采取这种方式或者分期下发的方式,由省财政厅或文化厅直接发给传承人个人。
据了解,在我国公布的1986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已有295人去世。为最大程度避免非遗“人亡技绝”情况,文化部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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