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4月8日讯(山东台 张允 陈盟)前天下午,在菏泽巨野327国道发生了一起三车刮擦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被两辆小轿车死死的夹在了中间,所幸骑电动车的老人手部只是受了点轻伤,而引发这起车祸的是一名14岁的少年。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面对未满15岁的少年,交警颇感意外,他说,发生事故时红色的吉利牌小轿车就停在了路边,而电动车是突然窜过来,这才导致自己躲闪不及把老人夹在了两车中间,当民警告知未成年未取得驾驶证是不允许开车时,这个孩子却有些不耐烦了。
“你想怎么就怎么吧,我未满十六周岁,你拘我又拘不了,无证驾驶年满十六周岁才能判刑,你把车拖走吧。”如此强词夺理为自己开脱的说辞还真是让民警无语,怕引起交通拥堵,民警对这名少年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将事故车辆拖走。
目前,越来越多的机动车辆进入家庭,未成年人接触车辆的几率都大大提高,交管人士就此认为,未成年人驾车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最低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交管人士分析称,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未经过正规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培训、考试,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易产生3点危害。
1、“横冲直撞”易发生事故。由于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交通安全知识极度贫乏,驾驶机动车上路会“横冲直撞”,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对正常通行的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构成严重的威胁。此外,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来不及做出正确有效的反应,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2、易冲动驾驶。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意识都还不能完全控制,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对行车中的危险预计不足,缺乏处理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法律法规意识淡漠,一旦交通肇事后,甚至会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严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
3、受害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死亡后,由于其无证驾驶行为,受害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这时,如果未成年人本人及监护人经济比较困难,则让事故后的赔偿更加难以处置。
交管人士就此提醒广大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束,切勿让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从而消除未成年人驾车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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