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府井路口,交警正在拦截劝离电动车驾驶员摄影/本报记者 汪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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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高峰时,协管员守候在国贸桥下路口劝导电动车驾驶员摄影/本报记者 张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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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市公安交管部门已于近日发布电动二轮车禁行通告,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4月10日,交管部门已在十条限行大街各路口处安装非机动车禁行标志及辅助标志156套、宣传提示牌85面。
禁行首日以劝导为主 不接受劝阻将受处罚
昨天是电动二轮车禁行通告执行的第一天。早上8点到9点半,在王府井路口有两辆电动二轮车在长安街上行驶被交警劝阻后驶离禁行道路。北青报记者了解到,通告执行第一天,交警对闯限电动二轮车以劝导及宣传为主,对拒不接受劝阻的再进行处罚。
在王府井路口,南北方向的两个路口摆有自行车除外的禁行标志。4位交警在路口执勤,遇到在南北方向穿行长安街的电动二轮车骑行者,向其发放写有禁行通告的宣传单。
在东方新天地上班的李先生表示,骑车绕行过来后,还是要经过长安街的一段禁行道路。交警告诉他只能将车辆推行经过。
电动自行车可以在禁行路段便道推行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考虑到住家、单位和学校在禁限区域内的市民群众出行的实际情况,允许将电动自行车在禁限路段的便道上推行。便道较窄或有障碍物的,可以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但不能骑行。
市交管局秩序处负责人向北青报记者介绍,通告发布后,尽管前期进行了广泛宣传,但考虑到一些市民群众对通告的限行车种、路线等内容尚未完全理解、知晓,在通告实施前期,执勤民警对违限车辆以纠正、警告、宣传、劝离为主,对拒不服从民警纠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昨天下午5点40分,正值下班高峰,北青报记者在国贸桥下、东三环中路与建国门外大街路口看到,交通协管员正在劝导驶入建国门外大街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绕行。在路口明显位置,交管部门设置路牌标有“前方道路禁止除自行车外的非机动车通行”字样提醒过往行人。正在路口劝导的一位交通协管员表示,“建国门外大街到长安街这条路,原本就是交通拥堵路段,相比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体积小、速度快,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路口,多数电动车驾驶员看到指示牌或听到劝导后,会选择绕行。但也有少数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其中部分为某些送餐公司员工,会趁着协管员不注意驶入建国门外大街主路,或是将电动自行车先骑入十字路口中间,再从车流间隙驶入东西走向的建国门外大街,躲避交警或协管员的监管。
下午6时许,在国贸写字楼1座楼下,一名工作人员下班后推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停在东西走向的建国门外大街路旁。推车的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住在五环外,日常需要骑电动自行车上班。“也试过坐公交车,但路上拥堵,不好掌握时间。”对于限行的这一新规定,李先生表示理解,认为有助于改善部分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对于工作地点正好位于限行路段这一问题,李先生表示会通过绕行来解决,“绕行大概多花费5到10分钟,比起公交、地铁,还是更容易把握时间。”李先生表示,他们公司骑电动自行车的员工很多,“最近也有很多人讨论说,把电动自行车处理掉,换自行车,顺便还能锻炼身体”。
随后,北青报记者随机询问了建国门外大街上几家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停车场管理员,管理员表示,限行第一天,车库里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并没有明显变化,“但听到不少人在说绕行的事儿了”。
外卖小哥改绕路送餐 暂未考虑换交通工具
电动二轮车禁行第一天,外卖小哥的路线发生了变化,绕开禁行路段送餐。昨日,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多家长安街附近的餐饮机构,商家均表示餐厅的订单没有变化,但却对送餐员有所影响。尤其是建外大街到国贸附近,沿线大面积的写字楼,每天中午白领的外卖订单比较多,商家基本不自己送,普遍用第三方送餐。从新规定推出时,送餐员就在讨论该怎么办,要么不接订单,要么改换自行车。
昨天,多位送餐员表示已经开始绕路。这些送餐员告诉北青报记者,限行后对他们送餐的时间有影响。“比如原本直行5分钟的路程,绕行后可能是15分钟,会耽误食客用餐,但直行会被处罚,所以只能绕行。”像建外SOHO到国贸的订单,不再走建外大街,送餐员走景恒街和东三环。好在除主路外,附近还有很多小路可以穿,而且穿长安街也是允许的。对于一些后门封闭的写字楼,一些送餐员把电动车开到最近的地方,之后人工将外卖送进写字楼内。
北青报记者询问新规出台后,送餐公司是否会提供新的驾驶工具,例如自行车或汽车,送餐员表示暂时未听到公司提及相关的改进措施。
一位送餐员表示,目前看绕路可以解决问题,暂时没有必要换自行车。他说,骑自行车送餐一是比较累,二是速度太慢。“中午送餐订单本来就比较多,用自行车送根本送不过来,送得太慢菜都凉了,买家也会等得比较急,可能会给差评。”昨日,某外卖平台也表示,目前并未对业务造成大的影响,已经给相关站点发通知,稍微绕下路可以解决,以后看政策变化或者影响情况,再调整配送方式。
残疾车辆须登记在册 平衡车不是交通工具
对于住家和单位在禁限区域内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行的,执勤交警在核实情况后,予以照顾放行,但其所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为注册登记的车辆。
交管部门指出,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这些车只能视为休闲娱乐工具,不能作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
北青报记者获悉,为确保禁行通告的顺利实施,近一周来,路上执勤民警随身携带印有通告提示和绕行线路图等宣传卡片向群众发放,并接受过往群众咨询。
据了解,昨天交管部门共在十条限行大街设置宣传卡控岗64处,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禁限车辆进行纠正。
电动三轮和四轮车也将加大整治力度
目前,本市电动二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且绝大多数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交通乱象突出,不仅严重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而且危及着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据交管部门统计,去年全市电动二轮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其中,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为此,交管部门在反复调研,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布通告,确定十条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主要道路(路段),采取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措施。
交管部门强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辆均属于机动车,必须同时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本市《环保目录》,并注册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今后也将继续加大对违法上路电动三、四轮车的查处整治力度。
文/本报记者 杨柳 匡小颖 张雅 实习记者 王者
十条电动车禁行道路
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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