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判刑10年,坐了4年牢的他坚信自己“卖的是玩具,不是枪”
采写/摄影:新快报记者 周聪
6年前在广州市一德路出售20支仿真枪,玩具小贩王国其被指控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被判刑10年。6年间该案曾历经周折:一审、二审、再审、复核、重审一审、准予撤诉、发回重审,最终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尽管重审时检方两次撤诉,但王国其坚持要一个无罪认定,今年春节前他终于获得了越秀区检察院的无罪认定。
昨天,王国其的身影再次出现在广州中院的庭审现场。原来2月18日,他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通知书称,他的国家赔偿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予以受理。王国其向广州市中院提出了国家赔偿,要求支付32万余元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3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判刑
贩卖仿真枪小贩被判10年
2009年10月,在广州市越秀区一德路卖玩具的王国其被警方带走,警方从其店铺查获了20支仿真枪,其中有18支被鉴定为法律意义上真正的枪。
经过法院一审、二审,王国其都被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判了10年有期徒刑,这个量刑已经是在该罪名下两级法院能裁定的最轻刑期。随后,王国其迎来牢狱生活。
王国其共坐了4年牢,“我卖的是玩具,不是枪。”这是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但是在2012年8月他的命运出现了转机——广州市中院启动了案件的再审程序。广州中院最终将王国其的刑期从10年改判成4年,但罪名丝毫未改。王国其继续上诉。
●转机
检察院两次撤诉
2014年12月,王国其案又有了更大的转机。越秀区检察院撤销了对王国其的起诉,越秀区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
“那我这到底是有罪还是没罪?仿真枪到底是不是枪?”王国其在主审法官念完裁定书后问道。法官并没有直接说无罪,而是表示,广东高院早就已经撤销了广州中院和越秀区法院此前的有罪判决。“那检察院以后还会起诉我吗?”法官称这个问题王国其应该去找检察院询问。
王国其不愿意接受一个不明不白的撤诉决定,为了要一个无罪判决,他出人意料地提出了上诉。
2015年9月,广州中院撤销了越秀区法院的裁定,将案件发回越秀区法院重新审判。这一次,越秀区检察院在开庭前一天再次提交了撤回起诉决定书,理由也和第一次一样,称证据发生了变化。越秀区法院遂裁定准许撤诉。
●反转
不起诉决定书明确“不构成犯罪”
直到2016年1月26日,王国其拿到了越秀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王国其看到检方不起诉决定书上这行字时,热泪盈眶。6年,从10年有期徒刑到改判4年有期徒刑,到两次撤诉,到检察院宣布他没有犯罪事实。这一切仿佛在做梦。
不起诉决定书中写明了不起诉的理由:案发期间,国家对枪支的鉴定有两个标准,即公安部于2001年8月7日发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及公安部于2008年3月1日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后者对枪支的认定范围比前者要宽泛数倍,且实施的时候并没有废除前者。一直到2010年,前者才被废止。从有利于被起诉人的原则出发,王国其案应该适用2001年公安部的规定,不应该认定涉案的枪形物为枪支。因此,检察院认为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行为不构成犯罪。
王国其说,他坐了整整4年牢,当年他入狱时两个儿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先后辍学,大儿子当时读初二,小儿子读小学。此外,为了打官司申诉,家里欠下大笔债务。第二天,王国其就到广州市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诉求
申请67万元国家赔偿
王国其申请的国家赔偿共67万元。据王国其递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自2009年10月19日王国其被广州市公安局拘留至2013年10月18日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他总共被羁押了1461天。因此,他要求广州中院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32万余元。
同时,自王国其入狱后,其妻子和两个未成年的儿子遭受巨大的精神打击和生活压力,两个读中学的儿子因家庭经济收入中断不得不辍学。对此王国其请求,广州中院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元。
此外,他还要求,广州中院以及二审合议庭全体成员向申请人出具书面道歉信,并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为申请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对话王国其
在狱中不想减刑 因为自己不是罪犯
新快报:你现在的常住地在哪里?
王国其:在邯郸老家,母亲身体不好,我一边照顾她,一边打零工。
新快报:当时在狱中的情况如何?
王国其:异常艰难。(在监狱)我的工作是焊接电脑线,由于能按时完成任务,表现良好,当时获得了20多个奖励。
新快报:获奖有想过申请减刑么?
王国其:从来没有,申请减刑的前提就是要承认自己有罪。我跟狱中的其他人是不一样的,他们是真的罪犯,我不是。
新快报:还记得出狱时的情况么?
王国其:那时中院再审改判4年,但一直没有核准生效,我就以中止执行、取保候审的名义出来。在出租屋里,我、妻子和两个儿子一起抱头痛哭。
新快报:当时生活压力大么?
王国其:出来之后真的是倾家荡产了,两个孩子辍学基本上成了文盲,家里还欠债累累。
新快报:当时是靠什么为生?
王国其:最开始在一德路摆地摊卖新年剪纸,一张能挣一块钱左右,后来又改卖水饺,可当了数月走鬼,收益不佳就没做了。
新快报: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心情如何?
王国其:以前我只能对身边的人解释,但依然有很多人不相信。现在终于有正规的证明证明我是无罪的。
新快报:如果能如愿以偿拿到67万元国家赔偿,准备怎么用?
王国其:母亲身体不好,一部分要拿去给母亲看病。另一方面我大儿子要结婚了,也得拿钱给他张罗,估计一上一下,这钱也就用完了。
王国其贩“枪”案大事记
●2009年10月19日 王国其被警方带走,他贩卖的20支仿真枪有18支被鉴定为真枪。
●2010年5月13日 越秀区法院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一审判处王国其有期徒刑10年。
●2010年12月20日 广州市中院二审裁定维持越秀区法院原判。
●2012年8月20日 广州市中院决定再审此案。
●2013年4月16日 广州市中院再审改判王国其有期徒刑4年,由于低于法定刑,需报省高院复核、最高院核准。
●2013年10月18日 王国其以中止执行、取保候审的名义出狱。
●2014年6月4日 广东省高院撤销中院的再审判决,发回越秀区法院再审。
●2014年11月26日 越秀区法院裁定,准许越秀区检察院撤回起诉。
●2014年12月 王国其为拿无罪判决,提出上诉。
●2015年9月12日 广州中院裁定撤销越秀区法院裁定,案件发回越秀区法院重审。
●2015年12月30日 越秀区法院再次裁定,准许越秀区检察院撤回起诉。
●2016年1月25日 越秀区检察院发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
●2016年4月20日 广州中院开庭审理王国其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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