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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闺女拿走“无腿”爸爸赔偿款 为打官司已借13万

来源:综合 作者: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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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亲闺女拿走“无腿”爸爸赔偿款 为打官司已借13万

  水母网4月27日讯(YMG记者 李珑) 今年52岁的老于5年前因为一场事故失去了双腿,然而比起这件事更痛苦的,是他唯一的亲生女儿拿走了他全部32万元赔偿款。为了要回钱,老于将女儿告上法庭,虽然赢了官司,女儿却避而不见。到现在,老于已经一年多没见过她。

  一场事故让他失去双腿

  4月18日,老于通过“聊案说法”留下的联系方式找到了YMG记者。

  老于1964年生,平度人。年轻时,他和几个朋友借钱在招远承包了一个砖瓦厂,在厂里认识了一个附近村过来打工的马姓女子。1986年,老于和马某结了婚,一年多以后,女儿小霞出生。

  老于和马某经常吵架,马某有时候吵过之后就离家出走,让老于非常不满。1995年,两人协议离婚,马某提出,女儿归她,抚养费自理,放弃家中财产。

  离婚后,两家依然住得不远。小霞没有生活费时,也会跟他要钱。最大的花销是小霞上大学那几年。老于说,女儿考上了济南一所电子商务学院,上了4年学,老于给了差不多8万元。不过,这些话并没有得到小霞母女的证实。

  灾难降临在2010年8月8日那天。老于是当年3月到招远某石材厂工作的,这家厂成立于2006年,在老于出事第二年注销。直到现在,老于仍与老板有劳动仲裁官司没有了结。

  老于在厂里干的是维修管理的工作。出事那天凌晨一点多,老板给老于打电话,说矿车坏了,请他去维修。老于赶到现场很快修好了矿车,但不幸他的两条腿被突然压在了矿车下面。凌晨两点,老于被送到招远人民医院。早上8点,老于在ICU醒来时,才发现自己的双腿没有了。16天后,老于出院了。

  2011年12月30日,烟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老于劳动功能障碍为2级。

  女儿拿走了伤残赔偿款

  出事后,保险公司对老于进行了理赔,连带工作单位赔偿的,包括打到卡上27.5万元和现金5万元。理赔时,小霞就在现场。老于说,出事后,小霞护理了他一天,再就不怎么在医院出现。

  石材厂老板安排了一个聋哑人照顾老于,出院后就住在聋哑人家里。2010年10月18日,所有的理赔款都到账了。就是这一天,小霞出现了,跟她一起来的还有表姐黄某。她来到老于养病的地方,拿走了银行卡。

  老于告诉YMG记者,当时自己大腿截肢伤口疼得厉害,根本无暇顾及小霞做了什么。然而,女儿拿走银行卡后,当天并没有回来。老于完全没想到,亲生女儿会动自己的保命钱。

  后来,老于去银行挂失卡,被银行告知卡里的钱已经没有了。招远人民法院后来查证,10月19日,小霞将32万元转存到了自己在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账户上,另外5000元截留。此后,这32万元的存折一直由小霞的表姐黄某保存。2012年1月15日,存折上的32万元存款全部被提取。

  老于把女儿和前妻告上了法庭

  2013年,老于将女儿和前妻、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她们还钱。

  实际上,小霞并未完全不管父亲。老于从聋哑人家搬出来之后,小霞给他在娘家附近租了一个房子。每隔5天,她让妈妈马某送一些馒头和菜来给老于。有时候,黄某和马某会给老于一些零用钱,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加上后来老于二次手术和装假肢的钱,前后用在老于身上的钱,有八万元左右。但老于想把当初被拿走的钱全要回来。

  2013年法院第一次开庭,因为三方都不认定自己拿走钱款的数额,没有达成一致。2014年9月15日,招远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法院方面查实,小霞的确将老于所得赔偿款32.5万元转存到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上,并将存折私自交给表姐黄某保管使用。此后,小霞、黄某、马某共付给老于15.9万元,仍有16.6万元没有交付。其中,黄某欠8.6万元 ,小霞欠5万元,马某欠3万元。判决三人十日内返还老于赔偿款。

  消失的外甥女和一逃再逃的女儿

  官司基本算是打赢了,老于却只拿到很少一部分钱。因为判决之后,三个欠钱的人都找不到了。招远法院执行局千万百计寻找三个被执行人,老于前妻马某因为欠钱不还,被拘留半个月,之后,她开始每个月给老于打1千元,如今也只打了一万多元。

  而外甥女黄某和女儿小霞却让老于找了3年多。老于最后一次见黄某是2014年大年三十那天15时左右,他到黄某婆婆家门口堵她,遇到黄某从婆家出来,抬头看到老于,黄某拔腿就跑了。此后再也没有露过面,欠的8.6万元也一直没还过。

  2015年年初,得到消息的老于在龙口一家服装店找到了小霞,待法院执行局法官赶去时,小霞却仗着法官不认识她,逃脱了。2015年1月21日,执行法官再次赶到龙口,这一次,终于找到了小霞。执行法官邱清海告诉记者,小霞拿出两万元,给了老于,剩下的再也拿不出来了。

  在法官的调解下,小霞签下一份协议,内容是在2016年1月21日前,将余下万元赔偿款还给老于。然而,真的等到了这一天,老于又找不到女儿了。邱法官告诉记者,再给小霞打电话,就是她的母亲马某接电话了,马某表示,小霞去济南打工了,自己也无法联系上她。

  如今,小霞与黄某已被招远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

  因为户口在平度,老于无法受到本地的法律援助。为了打官司,他已经借了13万元。每个月,他靠着500元的低保和朋友的帮助生活。他希望拿走他活命钱的亲人尽快现身,把钱还给他。(文中人物为化名)

  要还钱,还要赡养

  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杨艳梅律师认为:本案体现的基本法律知识:一是被告小霞将老于的钱私自转存到自己名下账户内的行为已构成侵权,黄某、马某占用原告款项同样构成侵权,三名被告对各自占用款项需如数返还;二是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并判决后,三名被告应全面履行判决义务;否则待老于申请执行后,小霞、马某、黄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承担法律责任,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被拘留。另外,小霞对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于还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宪法》及《婚姻法》都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news.sohu.com true 综合 https://news.sohu.com/20160427/n446360199.shtml report 2742 水母网4月27日讯(YMG记者李珑)今年52岁的老于5年前因为一场事故失去了双腿,然而比起这件事更痛苦的,是他唯一的亲生女儿拿走了他全部32万元赔偿款。为了要回
(责任编辑:窦远行 UN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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