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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副部长:新一轮普法要继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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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司法部副部长:新一轮普法要继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电 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称:“在这次"七五"普法决议中明确健全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想请问如何督促各类主体积极履行普法责任,推进普法责任制的真正落实?”

  对此,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回应称,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的决议特别强调了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体系,就是形成一个法治宣传教育的大格局。为了把这个大格局更加落到实处,现在提出了国家机关要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

  首先,谁执法谁普法主要是对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来说的,为了使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落到实处,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律师以案说法制度,因为这些人都是法律专业人员,通过他们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的这些过程,使这个过程中成为宣传法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也就是说,通过他们司法的实践,一是让公众受到正面的法治教育,同时也通过违法者的案例让他们受到警示教育。这是一个层面。为了把工作做的更加常态化、持续化,我们还想建立定期发布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制度,就是要求司法、执法机关编篡典型案例,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是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部门行业的特点向特定的群体进行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富有实效的法治教育。比如环保法,就用环保的案例、事例进行法治教育。比如工商、税务就结合自己行业的特点进行宣传,更加喜闻乐见,更加富有实效。第三,建立并要很好的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座的都是媒体,我们要充分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发挥这些媒体的作用,在重要的版面、重要的时间段来刊登法治公益广告,制作、播放法治节目和开设法治讲堂。

  下一步我们还想运用新媒体,比如微信、微博、客户端、手机,在“七五”普法当中我们提出“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媒体进行法治宣传,引领社会法治风尚。同时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对于好的典型要及时总结、宣传、弘扬,对于负面的典型要曝光、通报,特别是对于各个主体部门普法责任的落实进行定期的督察、检查。比如我们每一次的普法规划执行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常委会都进行普法的视察、检查。新一轮的普法还要继续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切实把部门的责任落到实处,把法律的力量真正体现出来。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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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奕燃 UN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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