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中) 香港大公报资料图
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商台首席智囊陈志云任职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期间,没向无线申报下,与其时任经理人丛培昆收取奥海城共11.2万元(港元,下同)出席活动的报酬。原审法官去年底执行上诉庭指示,裁定陈及丛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并罚款。
据悉,陈志云今年初向上诉庭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但被拒。陈其后直接向终院申请上诉许可,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有关申请已排期下月29日处理,预计需时两小时。
陈志云去年底被定罪及判处罚款后,律政司一方表明不会就陈及丛两人的刑罚提出上诉,但陈志云则就定罪向终院申请上诉许可。陈志云与丛培昆曾两度经审讯后获判无罪,律政司两度提出上诉后胜诉,上诉庭其后指示原审法官将二人定罪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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