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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部分三甲医院强制消费 不购物不做检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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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部分三甲医院:待产包必须在医院买 不购物不做检查

  新华社昆明5月18日电题:待产包必须在医院买 不购物不做检查——云南部分三甲医院强制消费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何春好、王晋源

  产妇护理包、婴儿用品包,医院提供这些商品原本是为方便患者。“新华视点”记者在云南省一些三甲医院调查发现,院内小卖部垄断经营,医护人员成了促销者,医生要求患者购买指定物品,不购物不做检查。

  待产包、婴儿包不买不行,医生产房门口收钱

  4月7日上午,三甲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产科产房大门紧闭,毛玻璃材质的门上贴有“产房重地、禁止入内”字样,门口围着十来名产妇家属。

  9时50分许,一名女性医护人员从产房内打开门,其手术服左胸印有“昆医附二院手术室”字样,没有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她对着人群喊道:“许京芬的家属!”“来了。”一名身着白衬衣的男子连忙应声向前。

  “把钱拿给我!725元。”男子递过准备好的一叠钱,这名医护人员点了一下,说:“待会找零给你。”说完退回了产房。

  许京芬的家属告诉记者,这是医生要求购买婴儿包和待产包的钱,“里面有抱被、纸尿裤、吸收巾等,大部分我们都自己准备了,但医生不准用。”

  不一会儿,产妇刘倩的家属又被叫上前,递给这名医护人员深蓝、浅蓝两个提包,这是他们提前在医院买好的。“你一定要提前买好这两个包,否则可能误大事。”据刘倩的丈夫说,妻子在进产房前做B超时,产科B超室医生问他有没有购买待产包。“我说没买,她说等我买了再给做B超。我到楼下小卖部买了回来再重新排队,等B超单打出来羊水都破了。”刘倩的丈夫说。

  据记者1个多小时的观察,产房医生多次开门收钱,或接收家属提前买好的待产包。在此期间,一名护士用载货小车拉着一堆待产包进入产房。多名家属对记者表示,医生明确要求到医院小卖部购买这两个包。“价格贵,很多东西用不上。”一名家属说。另一名家属在一旁小声抱怨:“媳妇在里面躺着,要你交钱你敢不交?”

  在产科接待台,记者向一名女医生咨询:“婴儿包自己准备行吗?”“不行!”“怎么办呢?”“统一在这里买!”

  3月31日,在云南省最大的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办理入院手续处,产妇李敏在登记入院信息时,医生吩咐其家属到便利店购买待产包。

  另一名产妇谢琼雁在登记时,这名医生拿出一份《入(出)院健康指南》,在“新生儿用品包”处画了一个大圈,“这个必须要买,你到一楼便利店买!”

  3月9日,在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产科,记者发现这里同样要求产妇购买指定待产包,而且待产包由产科代售。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医院都有共同点:在科室或到指定的院内商店购买,院内、院外周围只有一家商店出售指定物品;只能用现金,价格在300多元至700多元不等。

  有医院两年待产包卖了240万元

  据了解,各科室尤其像产科、儿科的患者在治疗、住院过程中均会不同程度需要一些医辅或生活用品,这些商品不属于医疗用品,医院并不能出售。

  为何强制要求购买指定待产包?附二院产科4月7日当班护士对记者表示,家属自带的抱被等物品未经消毒,进产房易引起感染。附一院产科医生说,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规定,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须达到消毒水平。院内小卖部出售待产包为患者提供了方便。

  有患者提出质疑,以附二院内小卖部出售的725元的两个包为例,内含新生儿抱被、血液垫、吸收巾等21件物品。“就算里面真空包装的婴儿抱被是合规定的,难道不能缺什么买什么吗?”一名家属说。

  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附二院小卖部销售了待产包6000余套;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附一院便利店销售待产包内主要物品售价203元的婴儿睡袋7900余件。

  附二院小卖部两年时间内待产包一项销售额超过240万元;附一院便利店开业六年销售额超过9000万元,2015年接近1300万元,其中婴幼儿用品一项近120万元。

  附一院、附二院均否认存在强制消费的问题。5月6日,附二院副院长邓丹琪对记者表示,根据院内规定,严禁在医务科室出售物品,严禁科室收现金,严禁强制患者购买商品。邓丹琪随后说:“医院日前对产科和儿科进行了检查,没有强制患者购买物品的行为。”

  邓丹琪同时表示,患者在医院内需要使用的生活用品不属于医疗用品,所以也不存在规范化的要求,无论是自带还是新买只要能用就行。

  有医院便利店和科室之间按比例分配利润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便利店有两种管理方式:一种是由个人承包,其经营所得表面上与医院毫无关系;另一种是医院“借壳”经营,其营销收入进入医院财务。

  5月6日,邓丹琪对记者表示,院内出售待产包的小卖部从2009年开始向社会公开招租。记者发现,小卖部营业执照上的经营性质是“国有分支机构”,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的主体类型是“国有企业”。6年多来,这个小卖部一直租给一名叫董晓云的人,此人是附二院的一名职工。

  以产科需要的待产包为例,记者粗略调查发现,院内3家小卖部,院围墙一周约6家小卖部,再远一些有10多家商店、药店均无此待产包出售。与这家小卖部一墙之隔的另一家个体经营的小卖部,店员笑笑说:“你去他们家买,我们不卖。”

  5月12日,附一院副院长倪师今对记者表示,院内便利店由医院全额投资,实行医院财务统管,进行独立核算。由于医院无权经营小卖部,便以职工张琳名义办理了营业执照。张琳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该便利店实际归属于医院,经营收入与其无关。

  据记者了解,附一院便利店和科室之间存在分配比例。例如,涉及儿科的商品,按销售收入分配,儿科96%,便利店4%;涉及营养科产品,肠内营养制剂类按销售利润分配,营养科85%,便利店15%;诺伽特商品(营养品)按销售利润分配,医院1/3,营养科1/3,便利店1/3。

  倪师今解释,此分配方式仅为考核便利店的计量方式,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于聘用人员工资和场地成本。附一院财务部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中称:“所有涉及项目的收入均未作分配。”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介绍,这种现象并非只在云南部分医院存在,在一些医院,包括待产包等在内的大部分医辅、生活用品销售已经成了一个灰色地带,卫生、工商等部门应完善行政监督,严查强制消费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严查一些科室通过小卖部产生的“自留地”“小金库”,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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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窦远行 UN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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