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昨日,惠城公安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称,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经提请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5月30日对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简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执行逮捕。
e速贷成立于2010年,据零壹研究院资料显示,其为国内P2P网贷行业最早上线的10家平台之一。惠州警方发布的通报称,“经依法侦查查明,简某经营的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打着网络P2P的旗号,其实以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共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资金累计达数亿元”。这些资金并未流入“合法盈利的业务”,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依靠新加入投资人的本金来维持运作。
另外,简某及部分公司股东主要依靠私自发卖公司股份等方式吸取资金池数亿元现金。其中部分资金被简某及家人私自占有并以个人名义进行投资;有部分资金被简某不入公司账目私自拿走不明去向;有部分资金被挪到简某亲戚名下进行放贷收不回来;有部分资金被简某用于购买高档小汽车、豪宅、写字楼等归于自己及妻子名下;还有部分资金用于偿还高额利息和股东分红。
事实上,5月20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查处了该网贷平台,并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拘了以简某为首的13名犯罪嫌疑人。当日,“e速贷”也在网站发布公告称,“监管部门到访e速贷集团总部例行常规检查”。5月底,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通报,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简某和部分股东以股权投资、发标等方式将投资人的部分资金占为己有。
《通报》最后提出,请投资人“迅速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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