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刑事裁定书,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再次获得减刑11个月。减刑后,黄光裕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2008年入狱的黄光裕,已获两次共21个月的减刑。2015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黄光裕减刑案件的公示》显示,2012年黄光裕已被减刑十个月。2015年12月7日,刑罚执行机关建议将其刑期再减去一年。
昨日公布的裁定书显示,黄光裕第二次减刑最终由建议的一年缩减为11个月。
“黄光裕已主动缴纳8亿元”
此次刑事裁定书显示,“罪犯黄光裕已主动缴纳罚金及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共计人民币八亿元,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三百六十六万九千四百元。生效判决所处财产刑的款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出生于1969年的黄光裕,今年47周岁。1987年,他创办的国美正式挂牌。2004年,国美借壳鹏润于香港上市,黄光裕同年以105亿元财富问鼎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榜”榜首。
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北京警方拘查。当时有报道称,案情异常复杂。
2008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8月30日最终宣判,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同时被判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狱中获奖,黄光裕“积分”达65分
刑事裁定书称,北京市第二监狱提出,黄光裕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二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建议减刑。本院认为,罪犯黄光裕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
据熟悉减刑流程的人士介绍,“二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是黄光裕减刑的一个重要条件。
刑事裁定书称,该犯自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末,累计有效积分达到62分,评定奖励时管理级别为二级严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该犯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末,累计有效积分达到65分,评定奖励时管理级别为普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
刑事裁定书称,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认罪悔罪书、减刑综合材料、证明、奖励审批表、计分考核材料、评审鉴定表、本院执行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及罚没款统一收据等在案佐证。
新京报记者从律师处得知,目前黄光裕刑期已经过半,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假释。
黄光裕减刑大事记
2008年11月23日 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北京警方拘查。
2010年8月30日 法院宣判,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12年 黄光裕被评为“改造标兵”,减刑10个月。
2015年5月 有传言称黄光裕将于2015年年底出狱,后遭国美方否认。
2016年5月31日 黄光裕再次获得减刑11个月。
2021年2月16日 为黄光裕减刑后应执行刑期。
■ 焦点
“服刑期过半可申请假释”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忠表示,法律规定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决刑期的一半,从2008年11月起算,到2015年11月,黄光裕的刑期正好过半。刑期过半后,有两个方法或可实现提前出狱,一个是减刑,一个是假释。
“理论上,服刑期过半就可以申请假释”。王忠律师说,黄光裕并没有不符合假释的条件,假释规定相对模糊,用句俗话说“认罪悔罪态度好,认真遵守规定”就可申请假释,但能否成功,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要靠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而减刑的规定是,判决正式生效后满一年,就可申请减刑。
“实行保外就医必须刑期过半,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等才能执行,否则在当前情况下,很难假释或监外执行。”曾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现在北京工业大学任教的王辉博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没听说黄光裕患有严重疾病,不大可能走保外就医这一途径提前出狱。
不过,国美集团近几年给灾区不断捐款,黄光裕及其妻子除了缴纳巨额罚金外,也花费巨资与香港证监会达成和解,再加上其在监狱表现良好,这些都可以作为司法机关考虑假释的因素。
■ 看点
减刑消息曾“助”相关公司股价大涨
从2014年底开始,就不断传出黄光裕将出狱的消息。2015年5月,有媒体报道黄光裕有望当年出狱。2015年5月11日,港股国美电器大涨17%,与此同时,A股市场上的国美概念股中关村、山东金泰、三联商社均涨停。
每次这类消息经媒体和网络平台不断传出后,资本市场就会出现“黄光裕相关股”上涨的现象。对此新华社称,国美股东和相关机构投资者在这一过程中收获颇丰,成为这则消息最大受益者。
5月31日黄光裕减刑消息一出,至收盘,港股国美电器上涨1.09%,国美控股集团的大股东上市公司中关村也上涨3.16%。
采写/新京报记者 陈彦旭 王巍 李禹潼
新京报制图/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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