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通州一对父母因不同意女儿李某与王某的婚事,扣留了户口本。近日,李某将父母诉至法院,要求父母给付户口本并协助办理结婚登记。新京报记者上午获悉,通州法院以婚姻自由为据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李某的父母称王某和李某年龄相差悬殊且王某属于离异,不希望看到女儿受骗才不同意李某与王某结婚。
法官介绍,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多次发生争执。
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户口本系在我国登记结婚应提交的必要材料,而登记结婚需以提供户口本为条件,李某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已然造成阻碍李某行使婚姻自主权的情形,故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判决,原告李某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李某父母负有提供户口本的协助义务。
双方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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