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国胜
6月6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合肥市蜀山区委原副书记、副区长梅国胜涉嫌受贿一案。
1967年11月出生的梅国胜,历任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党工委书记,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党委书记,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正县职)等职务。梅国胜多次被网络举报,2015年5月,一篇《安徽区长风流日记》的网帖曾在网络论坛里广泛传播。这篇帖文详细描写了合肥蜀山区梅姓区长一次详细行程,其间充斥着花天酒地、吃喝玩乐、高档消费、行贿受贿的奢靡生活。因蜀山区区长为空缺状态,梅国胜以正县职副区长身份主持该区政府全面工作长达半年之久。去年10月3日国庆黄金周期间,梅国胜在一场饭局现场被有关部门带走。合肥市纪委监察局官网10月10日发布通告,梅国胜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3年,被告人梅国胜利用担任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开发建设、土地出让、绿化带移植、企业资质申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0次收受人民币30.4万元、价值人民币8.9万元的购物卡,接受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购房优惠和物业费减免折合人民币109928元,接受为其私人提供的绿化工程折合人民币99873元,共计折合人民币602801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梅国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梅国胜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梅国胜对起诉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不持异议。根据辩护方的申请,法庭依法传唤了相关证人出庭作证。
由于案件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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