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6月8日电(记者杨丁淼)记者从安徽省环保部门了解到,环保部近日会同安徽省环保厅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现场检查时发现,马鞍山玉江机械化工有限公司违法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酸性母液,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部通报称,玉江机械化工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生产线且投入生产,并违法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酸性母液。环保部责成马鞍山市政府依法严查严处。
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玉江机械化工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利用渗井违法排放污染物。知情人士称,玉江机械化工将高浓度酸性母液暂存母液罐后,通过软管将酸性母液排放至厂区废弃不用的原地下水取水井,检测数据表明,井内废液各项污染浓度严重超标。
公开资料显示,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是纺织服装行业染料的中间体还原物,生产过程会产生大量酸性废水,“三废”治理难度极高,具有高挥发性,高腐蚀性。
马鞍山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地下水被污染的范围和程度仍需调查和评估,环保局已会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办案组并案侦查,连夜开展联合调查取证,按照法定程序坚决移送。
此外,环保部门已向该企业下发了《责令停止试生产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也启动了查封执法程序。
马鞍山市政府在专题会议上要求,市环保、公安与雨山区政府要通力配合,快速、准确地查清违法企业的环境违法事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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