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解锁疑犯手机”风波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又陷入另一场与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争论:FBI能否通过谷歌公司和Facebook公司获取个人网页浏览记录。
据英国《卫报》6月7日报道,FBI主管詹姆士·科米(James Comey)目前正游说国会,希望将“可以获取电子数据”等内容在《爱国者法案》中明确标明。根据FBI提出的修正案,司法部门可以在没有“国家安全信函”(NSL)批准的情况下获取民众的网页浏览记录、地理位置数据和一些邮件记录。
FBI这一行为遭致硅谷等巨头的不满。6日晚些时候,包括谷歌、Facebook、雅虎在内的主要科技公司向国会上书,警告这一修正案仅能满足FBI一方的利益诉求。
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美国通过的《爱国者法案》曾规定,若有组织、公司收到NSLs后,必须披露权力机构认为与抵制国际恐怖主义行为或者秘密情报活动相关的信息。
FBI认为,尽管网页浏览数据不像电话记录那样被明确规定在法律条文中,但事实上已经包含在法案里。不过,FBI还是决定游说国会将获取电子数据等内容在法案中明确标明。
“这种由部分政府官员提出扩大NSL法令的做法虽然只是修订了法律中的一个‘排版错误’”,一家公司写道,“但事实上,这将显著扩大FBI获取用户敏感信息的权利。”
2014年,FBI就曾通过NSLs要求一家互联网公司提交客户的“电子通讯事务记录”,且未做详细说明,但FBI的要求最终被该公司拒绝。
有数据显示,FBI每年发送数万份NSLs。数年来,这些信函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许多公司对其提出诉讼,包括谷歌在内的大公司都曾试图挑战NSLs,但几乎没有胜诉。不过近期,在微软对NSLs提出抗议后,FBI最终撤回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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