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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最多合同诈骗案51人被判刑 涉金额8400余万

来源:综合 作者: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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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被告最多合同诈骗案51人被判刑 涉金额8400余万
6月14日上午,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宣判。涉案的62名被告人在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的带领下,利用“网络关键词”进行诈骗,骗取钱款共计8400余万元。法院按照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石淑荣等5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到12年不等的刑期,另外贺某等11人则被免予刑事处罚。

  6月14日上午,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宣判。涉案的62名被告人在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的带领下,利用“网络关键词”进行诈骗,骗取钱款共计8400余万元。法院按照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石淑荣等5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到12年不等的刑期,另外贺某等11人则被免予刑事处罚。

  受害者以中老年人居多

  所谓关键词就是人们日常在使用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时输入在搜索框内的文字。对于商家来说,他们希望网友在搜索关键字时,第一个看到的是自己的产品。于是,关键词在商家眼中就变成了具有经济利益的商品。而在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的带领下,这却成为进行合同诈骗、非法敛财的手段。

  该案曾于4月21日在一中院开庭审理。因为涉案人数众多,法院连续审理了6个工作日。为了配合庭审,法院不得不将大法庭前4排旁听席的座位拆下,以扩大审判区的面积,同时从兄弟法院协调了法警30人,出动12辆警车押送被告人。

  62名被告人中有38个是90后、22个是80后,年龄普遍较小,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很多人一开始并不知道自己从事的“工作”已经触犯了法律。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在该案中都是从事销售工作。该案的被害人以中老年人居多。

  诈骗金额达8400余万元

  昨天上午9点50分,62名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多名被告人不时低头擦拭眼角,也有几名被告人面带微笑,不断地朝旁听席方向张望。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旁听席上坐着50余名被告人的亲属,宣判还没开始,一些亲属就已经开始趴在凳子上小声哭泣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3年至2014年6月,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刘晓强(另案处理)指使被告人石淑荣等62人,在北京市海淀区、昌平区等地中网互赢公司内,以公司名义在签订、履行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谎称该公司系工信部下属单位,虚构有他人抢注或有买家高价收购等事实,诱骗被害人王某等259人在该公司完善关键词网络资源、购买付费业务,以此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442.905万元。

  其中,被告人石淑荣于2013年5月进入该公司工作,曾任行政总监、全国行政总监,在此期间,中网互赢公司合同诈骗金额为8415.905万元;被告人申岩于2013年1月进入该公司工作,曾任财务部经理,在此期间,中网互赢公司合同诈骗金额为8442.905万元;其他大多数被告人直接参与合同诈骗的犯罪金额从几百万元到几万元不等。

  据石淑荣供述称,她是2013年5月进入中网互赢公司工作并于2014年4月担任全国行政总监,负责全国各分公司的行政事务。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冬丽,公司总经理是刘晓强,下设行政部、销售部、技术部和财务部。她来公司两个月左右,就听说公司商务部存在配合直销部骗取客户信任的行为,直销部的销售员通过QQ下载刘晓强提供的客户名单,给客户打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转让关键词,如果需要,销售员就对客户说把客户的关键词信息发到交易平台上。

  之后,销售员把客户资料交给商务部,商务部员工冒充买家身份给客户打电话,谎称欲高价收购客户的关键词,如果客户同意,再谎称客户的关键词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此时再由直销部员工与客户联系,让客户做其公司的业务以完善关键词,客户同意后,由销售员打印合同,最后盖章后把合同传真或者邮寄给客户,客户签好字后发给公司并将钱款转至其公司账户中,财务部确认收款之后,技术部负责给客户制作相关产品。产品的价格由刘晓强制定。

  51人被判两年到12年不等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石淑荣等62人身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石淑荣作为全国行政总监、申岩作为财务部经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他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均系从犯。最终,石淑荣等5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到两年不等,贺某等11人则被免予刑事处罚。

  宣判刚一结束,被告人中的一些女孩子情绪失控、当庭痛哭,旁听席上的一些家属也开始大声哭泣,迟迟不愿离开法庭。

  对话

  被告人:看到受害者打钱我心里很难受

  今年26岁的王强(化名)案发前在中网互赢公司担任销售员,昨天宣判之后,他被免予刑事处罚,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北青报:你在公司从事什么工作?

  王强:销售人员,主要是打电话进行推销,如果对方有意愿我就会跟对方说我是销售员,愿意为他服务,总之就是热情服务,维护关系。

  北青报:当时是怎么进的公司?

  王强:当时是通过招聘进去的,在网上看到他们的广告说“年薪十万不是梦”,我就去应聘了。

  北青报:进去之后,知道自己从事的工作违法吗?

  王强:刚开始不知道,后来慢慢才知道。我们这些销售员负责打电话,公司有商务部门的人,如果有人想来买关键词,他们就假扮投资者,表示对关键词有兴趣,想购买,从而达到骗人的目的。

  北青报:发现公司骗人之后怎么想的?

  王强:刚开始也觉得不适应,后来见周围的人都这么干也就习惯了,家里人也觉得我们这是一种商业模式,没有违法。

  北青报:做销售时有业绩吗?

  王强:谈成了两笔,他们给我打钱。说实话当时心里挺难受的,特别是看到他们打钱给公司的时候。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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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龙 UN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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