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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驾代步车遇车祸 所驾代步车被认定为机动车

来源:综合 作者: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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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人驾代步车遇车祸 所驾代步车被认定为机动车
在一些代步车广告中,车辆设计与小轿车非常相似
在一些代步车广告中,车辆设计与小轿车非常相似
昨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决了一起涉及老年代步车的案件,一名80岁的老人驾驶代步车与小客车相撞,受伤后构成八级伤残。但因老人所驾驶代步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且属于无证驾驶,需负担事故次要责任。而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多种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热销,其设计与轿车非常相像,但根据相关规定,大部分老年代步车无法办理牌照,也不能上路行驶。

  昨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决了一起涉及老年代步车的案件,一名80岁的老人驾驶代步车与小客车相撞,受伤后构成八级伤残。但因老人所驾驶代步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且属于无证驾驶,需负担事故次要责任。而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多种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热销,其设计与轿车非常相像,但根据相关规定,大部分老年代步车无法办理牌照,也不能上路行驶。

  昨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决了一起与老年代步车有关的案子。年近八十的梁大爷看望完住院的老伴儿,在骑着老年代步车从医院出来时被一辆小客车撞伤并构成八级伤残。因梁大爷所骑的老年代步车经鉴定为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而梁大爷却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已构成无证驾驶机动车,故交警认定梁大爷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小客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

  梁大爷将小客车驾驶人及小客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梁大爷认为其骑的老年代步车是非机动车,自己不应负事故责任,应由小客车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故要求小客车驾驶人与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大爷所骑的老年代步车为电动三轮车,车辆经过鉴定已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关于“摩托车”的规定,属于机动车,而梁大爷没有摩托车的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交警认定其负事故次要责任。故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梁大爷的损失,对于梁大爷超出交强险的损失,由小客车驾驶员承担70%的赔偿责任,而梁大爷自己也要自行负担30%的损失。

  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可见,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仅仅将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划入非机动车管理。

  延展

  老年代步车受热捧 多数无法办牌照存隐患

  北京青年报记者致电多家老年代步车经销商,获悉该种产品目前非常热销,但对其所属车种却含糊其辞。同时,相关部门表示,大部分老年代步车属机动车范畴,且无法办理牌照,不能上路行驶。

  热销代步车设计与汽车相似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北京街头出现不少与小型汽车的外形十分相似,但没有车牌,并在车牌的位置赫然写着“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等字样的车子。

  北青报记者又以“老年代步四轮电动车”为关键词在淘宝网搜索,发现全国多地有很多店铺在出售这种看起来和小型汽车极为相似的代步车,价格从三千元至四万元不等。除外形相似之外,这些代步车还具备类似小型汽车的刹车、油门、挡位、倒车镜和雨刷器等功能,甚至一些代步车的双排座椅还能乘坐四个人。

  经过与北京多位代步车经销商沟通,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这种号称“老年代步车”的袖珍小车不仅深受老年人欢迎,也有不少年轻人出于代步的用途前来购买。

  “每天都有顾客来购买,我们每天都能卖出不同的车型。”该销售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每月的销量大概在几百辆左右

  含糊其辞的车种归属

  按照一位代步车经销商的介绍,这种老年代步车非常容易操作,“比汽车要简单多了,就是拧开钥匙踩电门就走,刹车就停,方向盘是掌握方向的”,时速低则30至40公里,高则可以达到50至60公里,一般充电8至12小时。

  此外,这种代步车分为不同的品牌和款式,其中每种款式还有多种颜色和配置供消费者选择。

  而其中一款产自山东某企业的老年代步车打出了“你还要置父母于万险而不顾吗?”的口号,宣称自己的产品可实现从60到100公里不等的续航,价格也从26000多元到28000多元不等。

  但是,当被问及此类代步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问题时,一位经销商却含糊其辞地表示“这个属于新车种”。北青报记者进一步询问,此类代步车是否需要挂车牌,是否需要办理驾驶证,是否能在机动车道行驶,该经销商称:“这个就是低速代步车,不是汽车,所以不需要驾驶证,不需要上车牌”。

  他还称:“我们北京一直都在销售,目前没人反映不让开这个车子上路,现在国家的政策没有下来”。另一位经销商则称代步车是非机动车,“上不了牌的,也不需要驾照,一般不拉活儿营运就是不管的,没有明确的政策”

  大部分老年代步车属机动车范畴

  北青报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处获悉,目前道路上行驶的老年代步车大部分属于机动车,且未纳入国家工信部管理,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依据是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虽然现在市面上有很多老年代步车,但是这些车辆大部分没有通过国家工信部备案,也不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没有通过备案的老年代步车将无法办理牌照,也不能上路行驶。

  据了解,对于代步车是否安全,能否上路的讨论由来已久。老年代步车以其购买门槛低、使用费用低、约束少、无需驾照等特点受到不少人青睐,但也有不少人对老年代步车的安全性能和其对正常交通秩序的扰乱表示担忧。此前,北京市交管部门曾多次对无号牌、无驾驶证、违法上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进行严查。

  全国其他地方也多次开展查扣代步车的行动。今年5月,云南省昆明市交警九大队集中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工作,严查严处无牌无证违规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4月,山东省章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经开展对“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的排查。同月,郑州交警部门开展“春季行动”严厉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202辆“老年代步车”。今年2月,内蒙古赤峰市中心城区启动严查老年代步车行动,首日查扣老年代步车14台。

  本组文/本报记者 邢颖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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