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江晚报报道 无为县一名男子被老婆“管束”得很严,身上常无钱用,他想藏点私房钱,就用捡到的别人身份证,到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结果因冒用他人身份证,6月12日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6月12日上午,无为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居民王先生报警,称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在建设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因为该银行卡与他的手机号码绑定,所以他才知晓。民警感觉此事颇有蹊跷,在向王先生了解情况的同时,安排人员到建设银行某网点查询办卡的相关信息,在充分掌握相关办卡人的基础信息后,民警安排银行通知办卡人到银行来“补办相关手续”,待办卡人匆匆赶到银行时,被早已守候在银行的民警抓获。
经查,办卡人为45岁的男子丁某,他是无为县严桥镇人,由于平时在家里被老婆管得很严而他又非常怕老婆,导致身上几乎没有零花钱可用。2014年,丁某意外捡到王先生的身份证后,并没有将捡到的身份证上交公安机关,而是偷偷留着备用。今年6月8日,丁某用捡到的王先生身份证,到建设银行一网点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将自己偷偷积攒下来的600元私房钱存在该卡上,以备不时之需。可令丁某没想到的是:王先生的身份证只要在银行办理业务,就会自动与其手机绑定,并短信通知。丁某自作聪明,冒用他人身份证存私房钱的事情,由此败露。
到案后,丁某对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对丁某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6月12日下午,丁某被送至无为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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