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赵毅波)江苏省检察院昨日在官方微博披露,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电力”)原总裁王玉军受贿、贪污一案宣判,王玉军获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15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逾427万
据悉,王玉军受贿、贪污一案由江苏镇江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经镇江中院公开审理,已于6月17日公开宣判;以被告人王玉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江苏省检察院称,2005年10月至2013年初,被告人王玉军先后利用担任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华润电力副总裁、总裁等职务便利,在燃煤运输业务、煤炭供应业务、工程款支付及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5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427.6519万元。
此外,2008年10月,王玉军还利用担任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将其个人购买的宝格丽牌手链发票在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账上报支,侵吞公款人民币6.03万元。
大学舍友送钱最多
华润电力2014年8月发布公告,王玉军被江苏省有关检察机关立案调查,9月发布公告,王玉军因涉嫌受贿及贪污,被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刑事拘留。
去年10月,王玉军案在江苏镇江开庭审理。据报道,在法庭上,50岁的王玉军身穿黑色长袖T恤衫,表情平静,声音不大,表示认罪。
据澎湃报道,向王玉军送钱最多的是河南登封运通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齐某。齐某是王玉军的大学舍友。王玉军在庭上说,他和齐某早在1984年就认识了,是电力学校同一个宿舍的同学,平时一起吃饭。
延展
华润电力高管杨彬已被判刑十年零二个月
在华润电力内部,也有落马女高管杨彬与王玉军有关。
2015年8月,江苏镇江市丹徒区法院认定华润电力火电事业部综合部原总经理杨彬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二个月,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
据最高检官方报《检察日报》报道,杨彬此前在狱中还曾让人带话让王玉军“什么也别讲”。
而在整个华润集团,2014年以来至少有7名高管被调查,如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华润集团原副董事长王帅廷、华润金融控股前首席执行官吴丁、华润置地董事会副主席王宏琨、华润集团协同办主任张春等人。
据悉,王玉军案与宋林有关。2013年7月,知名媒体记者实名向中纪委举报宋林,称其致使华润电力在对山西金业的百亿元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数十亿元国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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