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在火车站设大学新生接待站,一女生和父亲赵某一起到学校报到时,被陈某从火车站领到学校,并以帮女生办银行卡副卡为由,骗走赵某银行卡密码,趁机盗走卡上的11400元学费。陈某的行为到底是诈骗还是盗窃?6月20日,记者从洛阳洛龙区法院了解到,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9个月,处罚金5000元。法官建议高校邮寄录取通知书时,最好把一些常见骗局给新生说一下。
2015年9月8日上午,被告人陈某在洛阳火车站,设置某大学的新生接待处,引诱受害人到该处报到。前来该大学报到的赵某父女二人,受蛊惑后跟随陈某来到该大学新校区报名。
下午1时许,陈某以帮助被害人赵某的女儿办理银行卡副卡为由,骗取赵某银行卡密码。晚上6时许,陈某与被害人赵某共同入住洛龙区迪尼斯酒店,晚上陈某乘赵某熟睡之机,盗走赵某的银行卡并离开酒店。之后,陈某来到洛阳火车站,利用农业银行ATM机盗走赵某银行卡内11400元现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由于案发后已退赔被害人的损失,法院遂以盗窃罪对陈某作出上述判决。
随着大学新生报到时间即将来临,法官提醒大学新生,入学报到的路上以及到达学校后,一定要时刻提防陌生人,防止有人冒充老师、学长,尤其是格外热情地帮忙看管行李、代交学费的。还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任何时候都不要轻易泄露给他人。此外,建议高校邮寄录取通知书时,把一些常见骗局给新生说一下。(记者 韩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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